贵阳:的哥不得私自聘用代班司机
“天价出租车”涉事驾驶员被吊销从业资格,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贵阳出台管理细则明确
的哥不得私自聘用代班司机
天价出租车事件又有了新进展。昨日下午,贵阳市运输管理局邀请省内多家媒体记者,召集全市26家出租汽车企业主要负责人,正式公布对贵AU7399出租车驾驶员敲诈勒索乘客的处理决定。对涉事企业罚款3000元,扣收该公司10%履约保证金2.5万元。该车辆记负分20分。
此外,该市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出租车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驾驶员相关从业证件。
敲诈勒索乘客 涉事驾驶员被吊销从业资格
12月12日,出租汽车驾驶员郭正祥驾驶员贵AU7399出租汽车,搭载四名乘客从贵阳火车站至金阳客站,利用欺骗手段强行收取乘客车费800元,当天经乘客投诉举报被贵阳市运输管理局稽查四大队查处。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贵AU7399出租汽车经营单位为贵阳中中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驾驶员郭正祥具有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但并未办理注册手续。
当事人郭正祥的行为违反了《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四十条“不得敲诈勒索乘客”的规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严重侵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损害了贵阳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声誉和形象。按照《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贵州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贵阳市配额出租汽车经营合同》的规定和约定,贵阳市运输管理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吊销驾驶员郭正祥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自吊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参加从业资格考试。该驾驶员信息记入行业“黑名单”系统。
二、该车辆停业整顿一个月,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封存。
三、该车辆记负分20分。
四、对贵阳中中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处以3000元罚款,并在收到处理决定3个工作日内接受处罚。
五、扣收该公司10%履约保证金2.5万元,并于3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
今后,出租车司机不得私自聘用代班司机
当天,针对近期出租汽车驾驶员私自聘请代班驾驶员现象较为突出,代班驾驶员违规行为频发,严重影响贵阳市出租汽车行业形象的情况,贵阳市运输管理局下发通知,针对代班驾驶员管理出台细则。
通知细则要求,各出租汽车企业须加强所属驾驶员管理,严禁无从业资格证、未进行注册人员从事出租汽车运营,驾驶员私自聘请代班驾驶员等违规行为。
建立完善驾驶员管理台账,切实掌握从业驾驶员信息,主动做好管理与服务,对公司代班驾驶员实行备案制,聘用代班驾驶员前须审核其相关客运证照,不符合规定的严禁聘用。
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将出租汽车驾驶员代班管理、客运条例、记分办法等规定向所属驾驶员进行宣贯,提高认识,慎重使用代班驾驶员,并到公司进行备案登记。
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各稽查大队要加强路面巡查、站点检查,重点检查驾驶员相关从业证件,对发现的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有从业资格证但未办理注册手续等违规行为,按照《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相关规定从重处罚责任企业,并依据《贵州省贵州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对企业和驾驶员进行记负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