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为消费者挽回数千元损失
2016-08-02 10:14 来源:黔东南日报
本报讯 近日,黎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敖市分局成功调处了一起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杨某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元,有力的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月20日,消费者杨某打“12315”电话投诉,称其在高屯街上购买的货值2000余元的水泥存在质量问题,经多次与经销商协商未果后,要求工商部门为其维权。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市场监管局敖市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消费者杨某处了解情况。经实地调查后得知,杨某(投诉人)自行多次和经销商及厂家联系,厂家销售人员刘某虽然承认因水泥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他的损失,但表示将赔偿事宜要拿回厂里给领导研究后才能给他答复,而事却后一拖再拖,赔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对此,分局工作人员通过耐心的给双方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充分了解到自己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后达成调解协议,即生产厂家赔偿杨某3吨水泥给杨某,并承诺5天内赔偿到位,杨某不再追究生产厂家的责任。
至此,杨某通过法律途径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正义执法下维护了自己的权益挽回2000余元的经济损失。(黄沙)
作者: 编辑:吴静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