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超载车成“第一杀手” 9月21日起“双排车”禁止上高速
2016-09-19 10:10 来源:贵州都市报
9月18日,记者从全省“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针对日趋严重的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问题,我省将从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同时明确: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货运车辆不得登记和发放号牌、行驶证或车辆营运证。
据统计,货运车辆交通事故80%以上由超限超载引发,90%以上次生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超限超载运输已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杀手”。
根据国家最新的超限认定标准,从2016年9月21日起,凡在公路上行驶的载货类汽车,车货总重二轴车最高不超过18吨、三轴车最高不超过27吨、四轴车最高不超过36吨、五轴车最高不超过43吨、六轴及以上车辆最高不超过49吨,具体限额吨位视货车车型而定,超过上述标准的超限超载车辆将按规定进行卸载和处罚。车辆载物不得超过交通标志标明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
同时,从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双排车”是指上下两层均双排装载或上层双排装载下层单排装载,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双排车”一律劝返;拒不听从劝返的,依法处罚并强制卸载。(记者聂毅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聂毅 编辑:李易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