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生活费沦为加班费 黔南通报6起典型问题
2016-09-20 11:26 来源:贵州都市报
近日,黔南州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贵定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振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刘振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泓源国际房开公司老板邱某某、马场河乡土地开发项目老板林某、宝禺房开公司老板姜某某等6名老板礼金共计16.7万元。2016年6月23日,贵定县纪委给予刘振明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6月29日,贵定县监察局给予刘振明撤职处分。
龙里县二幼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3月至2015年9月,龙里县二幼从幼儿生活费中套取资金138179.80元作为“小金库”资金,以加班费、搬迁补助等名义发放50500元。2016年3月22日,园长龙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办人程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3月23日,出纳冯明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此外,惠水县审计局原局长刘忠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三都自治县都江镇计生办工作员肖平都违规操办酒席,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瓮安县瓮水街道新庄社区党总支书记谢启方、社区主任刘华德组织社区干部公款国内旅游,谢启方、刘华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外出期间产生费用均由个人承担。都匀市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胡思东违规将特种车辆借与他人使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吴文珑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吴文珑 编辑:李易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