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那些特别的村规 保山寨千百年
遵义务川县桃符村的村民至今仍遵守一个规矩:不宰杀耕牛、也不吃牛肉。据传,这是源于170年前村子所立下的村规。
贵州都市报遵义记者站近日前往村子探访,发现真有这样的规矩。而类似的村规,我们贵州还有很多,有合理的,更有奇葩的,且听微报君娓娓道来。
册亨秧佑村 寨规八不准
据公安系统统计,册亨县弼佑乡秧佑村,建国以来未发生过刑事案件。这和当地淳朴的民风和健全的村规民约有关。
据了解,秧佑村有一个立于同治六年(1867年)的“敬碑亭”,亭里有一块高1.5米、宽1米的石碑,石碑上刻着八句话:“一、不准赌博贪婪,诱惑孺子。二、不准窝贼招匪,致偷设害。三、不准勾引刁棍,平空敲磕。四、不准互唆词讼,波害良家。五、不准诱淫人妻,活夺拐带。六、不准盗偷竹木,争夺田地。七、不准偷鸡盗狗,折瓜偷笋。八、不准恃尊凌卑,凶行磕索。”
这个石碑上刻着的“八不准”,就是“寨规”。100多年过去,当地村民还沿袭着老祖宗制定的规矩。
★微点评: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古人版“八耻”?
务川桃符村 禁宰杀耕牛
桃符村立有一块禁杀耕牛石碑,碑上刻文:“县正堂万示谕,严禁宰杀耕牛及店铺招买牛肉,如违,休怪禀官受累,特立此碑,永达肃戒。清道光二十六年冬月吉日立。”
关于石碑的来源,村民作此解释:清朝道光二十六年一天下午(即1846年),一名牛贩牵一头水牛来到老场(现桃符村集市旧时称老场)意欲宰杀卖肉,这头水牛遇到了一名叫黑三婆的妇女,立即下跪,并眼泪汪汪,任凭牛贩怎样用力拉牵绳,牛不肯起。当时,黑三婆是老场上的一名生意人,她见此状生出悲吝之心,从牛贩手里买下了这头牛,并告知牛,不要乱啃食相邻禾苗、庄稼。尔后,牛遵黑三婆所言,每天早上独自出门寻食,日落而归,村民们赞叹,这牛有灵性,黑三婆获知,遂报于县衙,县令随即写出了告示:“牛农耕、禁杀焉”,黑三婆得此告令,召集相邻刻此石碑。
当地一位村民称,树里立下“耕牛禁杀”石碑后,寨子所有人,以及过往商贩均遵守了这规矩,不再买牛肉、开牛肉汤锅店,牛贩已不这里贩牛。
★微点评:厉害了,word村。只是有些不方便,吃牛肉得从外面买,这对当地吃货的打击挺大了。(悲伤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