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月14日,贵阳南明区开始发放伤残抚恤金

2017-01-10 06:45  来源:贵州都市报

  (资料图。)

  1月9日,记者从贵阳市南明区获悉,即日起至1月14日,南明区残疾抚恤金开始发放,发放对象为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

  据南明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领取伤残抚恤金,需本人携带伤残军人证或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到南明区民政局开票登记后,伤残人员前往银行取现。

  据悉,根据最新标准,每个等级的抚恤金相比去年均有一定比例的提高,最低增幅为570元,最高增幅为6020元,预计此次将为全区574余人发放残疾抚恤金,总金额达1200余万。(记者:弋昀 袁维刚 沈丽琼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弋昀 袁维刚 沈丽琼 编辑: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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