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好多!决战贫困关注留守儿童 贵州发布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3月2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正式颁布实施。新规划立足贵州本土实际,增加了帮扶妇女脱贫的“妇女与反贫困”、特别关爱帮助留守儿童的“儿童与安全保护”、结合大数据发展战略的“贵州妇女儿童云”建设等三大新的发展规划领域。
省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妇联主席杨玲介绍,“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实现弯道取直、后发赶超的最关键时期,是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决战决胜时期,妇女儿童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二,增进妇女儿童福祉,提高妇女儿童生活水平和质量,必然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制定和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科学发展十分重要,也将为我省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我省于2015年下半年启动了新规划编制工作,经过多轮反复修改,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日前,省人民政府正式颁布。
《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主要包括八个领域,63项主要目标和80条策略措施,内容涉及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反贫困、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主要包括六个领域,共55项主要目标和65条策略措施,内容涉及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安全保护、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
据悉,新规划强调在大局中谋划妇女儿童发展,紧紧围绕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总体上接近或达到全国中等水平”的标准,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任务。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被纳入贵州“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被有关部门纳入部门和专项规划。
杨玲介绍,我省立足本土实际谋划妇女儿童发展,在规划中特别增加了三大领域:
一是立足决战贫困,在妇女规划中增加“妇女与反贫困”发展领域。该领域分别从“完善扶贫政策体系、减少女性贫困人口、提高女性创就业能力、兜底扶贫、特困救助”等几个方面明确了妇女脱贫重点目标,并围绕这些重点目标提出了实施精准扶贫十项行动等10条策略措施,最终达到“女性贫困人口数量逐年减少,实现全面脱贫”目的。
二是立足我省留守儿童比较突出的实际,在儿童规划中增加“儿童与安全保护”发展领域。分别从“完善儿童监护制度,确保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人身安全,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致残,配备村级儿童工作(志愿)者,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等方面明确了重点目标,并围绕重点目标提出了完善、落实儿童监护制度等10条策略措施。
三是结合我省大数据发展战略,特别增加了“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内容。提出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核心字段的儿童医疗卫生、教育、社会福利的数据库,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杨玲表示,这意味着贵州飘来一朵集多项功能于一体的“贵州妇女儿童云”,为服务妇女儿童搭建一个综合资源平台。
为了保障规划的实施,我省强化了妇女儿童机制建设,包括建立目标管理考核问责制、建立报告制度、健全会议制度、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等。
新闻发布会上,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扶贫办、省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先后就我省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保障措施,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母婴安全维护举措,加强性别平等审查评估机制建设,性别统计工作的开展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延伸阅读】
“十三五”贵州妇女:消贫困、增就业,地位更平等,身心更健康
《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主要包括八个领域,共63项主要目标和80条策略措施。总目标是到2020年,贵州妇女事业发展总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我省妇女发展总体上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妇女与健康:更加关注妇女身心健康、注重妇女的生命质量,缩小城乡、区域不同妇女群体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资源的差距。提出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2/10万以内等。
妇女与教育:围绕实现两性平等接受教育,突出女性受教育的机会平等,过程平等,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提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高等学校增设女性学类课程,推动妇女理论研究;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逐年提高;加强妇女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改善妇女人才学习环境和条件等。
妇女与经济:提出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妇女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加大多元化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女性比例为40%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逐年上升;农村妇女的经济收入不断提高;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妇女与反贫困:提出女性贫困人口数量逐年减少,实现女性贫困人口全面脱贫;提高妇女在人力资源开发中的比例,增强贫困妇女就业创业和增收能力;提高城乡妇女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确保特困妇女享有社会救助等。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中女性比例要求;省市政府工作部门中女干部配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要求;逐步提高地(厅)、县(处)级正职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等。
妇女与社会保障:提出生育保险制度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医疗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城乡妇女;大幅度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妇女参保率,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妇女参保率达到90%以上等。
妇女与环境:提出在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社会管理等相关政策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原则;开展托幼、养老家庭服务,为妇女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创造条件;基本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等。
妇女与法律:提出加强对法规政策的性别平等审查;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等。
“十三五”贵州儿童:成长更安全、更健康,教育更有保障
儿童与健康:提出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5‰和12‰以内;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等。
儿童与教育:提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三残”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均达到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减少薄弱学校数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2020年所有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等。
儿童与福利:提出扩大儿童福利对象,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全面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困境儿童和困境家庭儿童提供医疗救助;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的政策衔接,切实提高农村贫困儿童医疗救助水平;开展0-6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状况和需求调查,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按规定给予补贴等。
儿童与安全保护:提出完善儿童监护制度;确保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人身安全,力争实现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重大恶性案件零发生,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非正常死亡事件零容忍;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致残,儿童伤害死亡率控制在19.06/10万以内;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等。
儿童与社会环境:提出基本建成适应城乡以及区域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为儿童提供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各类媒体要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信息;培养儿童阅读习惯,90%以上的儿童每年至少阅读一本图书等。
儿童与法律保护:提出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虐待、遗弃、拐卖儿童,特别是女婴和病残儿童;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等。(作者:肖菡 刘丹 来源:今贵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