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一事一议专项监察党政纪处分12人
2017-08-03 03:29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大方县核桃乡木寨村党支部副书记姜昌茂利用负责“一事一议”项目报账之便利,以施工方王某名义冒领项目奖补资金10000元据为己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违纪资金......
今年以来,全市认真组织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监察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违纪问题。目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监察发现问题36个,立案16件,党政纪处分12人。
为确保专项监察成效,市纪委监察局统筹协调,抽调第二、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主管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通过调阅资料、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县区开展专项监察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与核查,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对专项监察成效不明显的县区进行重点督导,确保按时保质保量推进。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情节严重的,开展责任倒查,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监察,做到五个环节必查,即:“申报必查、审核必查、实施必查、验收必查、资金拨付必查”,重点查看有关主责部门是否把好群众议事关、项目审批关、建设质量关、资金使用关、检查验收关。重点发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申报、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违规筹资筹劳增加群众负担、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作者: 编辑:陈嘉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