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解读】云长制、河长制

2017-08-14 16:54  来源:贵阳网

  关键词解读:云长制

  ◆《报告》指出:“围绕数据‘聚通用’,完善落实‘云长制’,统筹建好用好‘云上贵州’平台。”

  2014年3月15日,省政府召开第26次常务会议,时任省长、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组长陈敏尔要求,年内启动电子政务云、工业云、电子商务云等“七朵云”工程,实行“云长负责制”,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云长”。后来,云工程从7朵云扩大到24朵云,又进一步扩大到60朵云。随着大数据工作的深入推进,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云长制,统筹建好用好“云上贵州”平台。

  一是完善云长制体系,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云长”,各级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专职“副云长”。二是明确工作职责,云长职责是对本单位云工程负总责,副云长具体抓,推进顶层设计、规划制定、共享开放、应用引领、安全保障等工作,明确相应的具体负责的业务部门或处室为责任主体及联络人。三是扎实推进云工程建设,抓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应用的规划、项目建设、应用和运维等工作。四是解决共享开放问题,组织好本单位已有信息系统迁云、数据资源目录梳理上架等工作,制定数据共享开放计划,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五是推进应用APP化,基于“云上贵州APP平台”加快本单位相关应用APP化。六是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关键词解读:河长制

  ◆《报告》指出:“实施环保基础设施攻坚行动,加强重点流域及重点行业治理,全面推行河长制”。

  河长制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主要包括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以及加强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提出:“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2014年贵州省在赤水河流域就探索建立了环境保护河长制,并于2015年相继向乌江等其他流域推广。2017年3月,出台了《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实现河道、湖泊、水库等各类水域河长制全覆盖;由省委书记、省长任总河长,并兼任贵州最大河流乌江干流及其流域内6座大型水库的省级河长;分管水利和环保的副省长任省级副总河长;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的省级领导各担任一条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的省级河长。每名省级河长由一家省级责任单位对应协助开展工作。

  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统筹河湖管理保护规划,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重点做好九件事: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全面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全面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二是加强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区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划定禁止开发红线范围,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三是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制订严于国家标准的水污染排放标准或执行特别排放限制,统一规划加密设置监测点位,以县为单位加密设置出入境监测断面。四是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施农村综合整治,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五是推动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自然生态河湖,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高森林覆盖率,保证河流生态流量。六是加强水域岸线及挖砂采石管理,加快推进岸线管理与利用规划编制,依法划定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强化河道挖砂采石管理。七是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及制度,建立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法规体系,推广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河湖、水库及堤防管理养护制度。八是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省级强化河湖执法联合监管,市、县两级落实河湖执法监管机构,落实执法监管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九是加强河湖日常巡查和保洁,组织开展“百千万”清河行动,并纳入河长制考核评估。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全省河湖大数据管理信息系统。

作者: 编辑:杨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