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探索“四种”工作方法 确保深化改革落地生根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纳雍县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脱贫产业凸显效益、民生事业全域补短、社会风险有效防控,认真探索强化四种工作方法,确保十二届纳雍县委谋划安排的改革事项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突出“关键性”抓改革。一是要求“一把手”亲历亲为抓。明确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深化改革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审签方案、亲自督导进度、亲自推动落实;二是责任领导全程指导抓。明确各改革创新事项责任领导,作为所涉改革工作的指挥员,落实“管行业必管改革”,做到全程谋划思路、全程审核方案、全程解决问题、全程督促落实;三是涉及人员贯穿责任抓。严格对照《贵州省全面深化改革落实问责暂行办法》落实责任、推动改革,对因履行责任不到位,导致全县改革工作被上级追责问责的,由县委深改组决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对县委深改组安排的改革事项推动不力的,比照省的问责办法进行严肃问责。
形成“联动式”推改革。一是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合力推。要求各牵头单位组织好所涉改革创新事项方案制定及体制机制建立,适时掌握各环节进度;各配合单位主动投入和支持所涉改革创新工作,接受牵头单位调度;二是县直部门与乡镇(街道)互动推。由各责任单位对乡镇(街道)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完善相关落实办法、制度,有效解决改革创新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督促工作进度;乡镇(街道)适时接受责任单位检查考核;三是责任单位与改革办协同推。各责任单位对所涉改革创新事项推进中面临的突出困难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与县委改革办会商研究;改革办主动调查研究,专报县委深改领导小组。
实行“常态化”督改革。一是开展季度综合督。县督办督查局、县委改革办对深化改革实行“流动红旗”管理,将落实要点明确事项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三督三察”综合考评,对前3名授旗、后3名预警;二是开展机动专项督。县委改革办负责将要点中明确的改革事项梳理列出清单,分别呈送相关责任领导、发至各牵头部门,并适时报告和提示,对推进滞后的事项进行实地专项督促,专报县委深改领导小组进行通报;三是开展年终全面督。县督办督查局、县委改革办负责改革年终督察考核,整体评价改革成效;在年度深改总结会议上,择优作交流发言,评差作表态发言。
注重“灵活性”促改革。一是采取专题会议促。县委、县政府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某个重点改革事项,及时丰富完善思路,强化创新举措,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二是采取现场观摩促。县责任领导对所涉改革创新事项,认为成效较为明显,有经验交流意义的,提交县委深改领导小组,建议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动比学赶超、竞相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