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不履行还款义务 村干部老赖遭法院司法拘留

2018-07-31 09:11  来源:遵义晚报

  昨日,记者从播州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28日上午在辖区乌江镇将老赖谢某司法拘留。据悉,谢某系乌江镇某村的村干部。

  此前,谢某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因长期不履行还款义务,被推上被告席。经播州区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谢某同意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65000元。然而,法律文书生效后,谢某却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原告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今年4月17日,谢某被通知到执行局办公室后,法官依法向其传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谢某当场表态,“我是村干部,事情我了解,20天内偿还2万元。”同时,谢某说自己经济不宽裕,剩余的款项只有通过出租门面的租金逐步兑现。就在当天,法院还依法冻结了谢某名下的15884元存款。

  然而,20天过去了,谢某非但没有在期限内履行义务,反而在多次接到执行法官电话时以各种理由推诿。7月28日,播州区人民法院发出搜查令,前往乌江镇谢某家中进行搜查。

  “我们上午9时许抵达谢某的住所。其间,他楼下出租的餐饮店正在营业,很明显谢某有规避执行的行为。”播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李晓东说,按照法律程序,向谢某当面宣读搜查令后,搜查行动正式开始。最终现场扣押谢某家中存放的现金、银行卡等财物。法院认为,谢某作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以及拒不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故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针对该案的处理结果,法院表示,查人找物工作是执行工作的关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含自然人和法人)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时,法院有权采取搜查、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简言之,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任何抗拒执行、阻碍执行、规避执行的不良行为,法院都将向被执行人亮出强制执行措施的“利剑”。(记者 段波 来源:遵义晚报)

作者:段波 编辑:汤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