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10个受理点可申领港澳台居民在大陆的居住证

2018-09-02 22:58  来源:毕节日报

  近日,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31日起,毕节市10个受理点将与全省同步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工作。

  本着就近、便利原则,毕节市各县(区)公安机关共设立10个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分别为:七星关区公安分局(七星关区政务中心二楼)、大方县公安局(大方县政务中心51号窗口)、黔西县公安局(黔西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金沙县公安局(金沙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织金县公安局(织金县文腾派出所)、纳雍县公安局(纳雍县便民服务中心)、威宁县公安局(威宁县便民服务中心一楼A区)、赫章县公安局(赫章县白果街道政务中心)、百里杜鹃公安局(百里杜鹃政务中心)、金海湖新区分局(金海湖新区政务中心)。

  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以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就近到受理点申请办理。

  申领所需材料:申领人出入境证件。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具体申办流程:到受理点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申领人出入境证件,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受理点采集相片、指纹信息。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住证,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发放。如果是首次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王方雁)

作者:王方雁 编辑:陈传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