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一经营户销售假药被提起公益诉讼
2018-09-03 15:12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见习记者 王鹤霖
实习生 黄河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药案。被告人刘某因涉嫌侵犯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被公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一审判处黄某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据悉,2017年3月,被告人黄某从刘某处购进价值人民币2450元的由江西某中药保健科技公司生产的肺痨平喘胶囊和络通脾康各50瓶。其中,肺痨平喘胶囊包装但未依法标示批准文号,即国药准字。黄某明知上述情况,仍在其经营的社区卫生室内销售上述药品,于2017年11月被公安机关查获。
公安机关现场收缴了黄某未销售的肺痨平喘胶囊15瓶。今年1月,经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鉴定,黄某销售的肺痨平喘胶囊为假药,其销售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汇川区检察院依法对黄某涉嫌销售假药一案向汇川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黄某认罪悔罪,对法院的判决表示不上诉,当庭表示自己作为一名从业人员,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愿意通过省级媒体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承诺在今后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诚信经营。
作者: 编辑:即时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