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提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

2015-06-12 15:06  来源: 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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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

  意见要求,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分类实施,逐步把全部审计对象纳入中长期审计监督规划,推进实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全覆盖。

  同时,强化对公共资源、公共资金、公共政策、公共项目、公共权力、公职人员重点监督,增强审计威慑力,促进政策、法规不断完善,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推进审计效能全覆盖。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构建协同监督体系。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审计工作能力和效率,不留审计监督的空白和盲区。

  意见提出,要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加强对“三农”、扶贫、科技、教育、医疗、社会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重点关注征地拆迁、惠农补贴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揭示和分析民生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制度缺陷,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滞留、拿回扣、乱收费等违纪违规行为,切实推动惠民富民政策落实到位。

  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查实。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揭露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问题,促进廉洁政府建设。

作者: 本网记者 程曦  编辑: 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