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15时,贵州省《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实施工作方案》新闻发布会在贵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视频会议室举行,发布会邀请到贵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吴跃,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京强同志向大家介绍《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实施工作方案》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在记者提问环节,香港大公报记者现场提问,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京强回答了记者提问。原文如下:
【香港大公报记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一项新举措,请问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的具体程序如何操作?

香港大公报记者提问
【李京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矫正服务主要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一是确定购买项目。首先,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指导性目录,编制年度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计划,明确计划购买的服务项目、内容、标准和相关要求,与部门预算一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其次,由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司法行政机关报送的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预算及项目内容予以审核。
二是公开购买信息。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定后,司法行政机关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项目的预算资金、主要内容、承接标准和目标要求等信息。
三是确定购买方式。司法行政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对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条件的,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对具有特殊性、不符合竞争性条件的,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采用委托、战略合作等方式选择承接主体。

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京强答记者问
四是签订购买合同。司法行政机关应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内容、数量、质量、价格等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严禁转包行为的发生。
五是履约管理。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履约管理,及时掌握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运作情况,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确保服务项目任务按时完成。
六是资金支付。承接主体实施完毕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司法行政机关应及时组织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按现行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验收完毕后应将验收材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