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赔款遇“三方争议” 村民在“红宝书”里找到依 据

多彩贵州网讯 林地赔款,出现三个“主人” 。真正的受益人从家中一本《毛主席语录》中找到当年获得的《自留山证》 ,终获赔偿。
今年8月,贵遵高速公路复线建设途经遵义县团溪镇白果村,将占用该村一片约8亩的林地,赔款金额为12万元。让人意外的是,当时一下出现3个“主人” , 一方是白果村毛台组村民刘文忠,另两方是以集体名义出现,即该村坪兴组和云星组。
团溪镇林业站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三方都称高坎林地为其所有,但均不能出示有效证据,而毛台组的刘文忠虽称其1982年取得了地方政府颁发的《遵义县社员自留山证》 , 确认这片林地归他所有,但此证因保管不慎已遗失。口说无凭,且30多年过去,档案已无从查找,相关部门没有采信他的说法。
团溪镇交管站负责人朱某告诉记者,这起纠纷发生4个月来,由于3方各执一辞,难以分辨,他召集相关部门协调处理了3次,均无结果,因此,高坎林地的12万元赔款尽管早已到了镇政府的账上,却迟迟发不出去,这笔赔款不知到底该发给谁。
年近花甲的刘文忠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他离开团溪老家随子女暂居贵阳,但老家的房屋及一应摆设依旧,对1982年的颁证,他没有说谎。之前,他在老家的房子找过《自留山证》 , 但没有找到。12月13日,他回到团溪,决定重新找一遍,为此,他找了几个亲友帮忙耗时大半天,把家翻了个底朝天,最后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本《毛主席语录》 。当时,他拿起《毛主席语录》随手翻了翻,结果让他喜出望外,当年的《自留山证》就夹在这本书中。当时他感慨,这是一本真正的“红宝书” , 有此证书,高坎林地纠纷就算尘埃落定。
12月14日一大早,刘文忠便带着《自留山证》来到团溪镇政府,交管站负责人朱某确认并收下证书复印件,高坎林地的真正主人总算得以确定。朱某表示,将把《自留山证》这一证据告知纠纷另外两方,一周之内将把12万元赔款拨付给刘文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