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我们更有底气
2015-12-25 13:38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日报
草根英雄汪兴勇、赵继远:
有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我们更有底气
我叫汪兴勇,以前是一名出租车司机,现在是一名服务的哥的姐的餐饮个体户。
别人是路见不平见义勇为,我是专找不平之事见义勇为,特别是在2003年加入红花岗区公安分局出租车警务联动大队后。这些年来,我自己单独或者与民警一道共抓获违法犯罪分子170多人,为“的哥”群体提供安全服务500余次。但是我以前都不敢对外公开,因为怕被报复,直到去年《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颁布实施。
《条例》明确规定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有了这个,我们见义勇为人员更有底气了。今年,我还参加了全省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巡回报告团,到各地宣讲。以后,我将把见义勇为进行到底。
我叫赵继远,是一名退伍军人。2006年3月29日,我为阻止歹徒抢劫两名妇女提包,被歹徒报复杀成重伤。同年10月,我被授予“第十届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以前,在一阵子鲜花掌声后,见义勇为人员慢慢就被人遗忘了。但我感觉到,自从2008年贵州成立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后,见义勇为人员和近亲属平时也有了“娘家人”关心扶持。尤其是《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保障更有力了。
得益于《条例》中对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帮扶的有关规定,我的孩子连续两年获得助学金并完成了学业,我的獭兔养殖项目也得到了省、市、区有关部门大力支持,走出了困境。此外我还看到,因为《条例》作出的保护规定,很多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得到了及时抢救和治疗,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遗属得到了更多扶持,过上了更好的生活。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条例》贯彻落实力度,保障好更多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
作者:陈曦 编辑:纪筱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