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法院判决一起虚开发票抵扣税款案
2015-12-29 14:15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日报
多彩贵州网讯 日前,黔东南自治州三穗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嫌虚开发票案件作出判决,聂某、肖某二人均因“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人民币罚金1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三穗县某药业有限公司聂某、肖某利用收集的50户农户的身份证信息,虚开用于抵扣税额的农副产品(黄姜、白术、天麻)等发票1200份,金额1187.19万元,抵扣税额146.14万元,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146.14万元。
作者:通讯员 马栩 编辑:纪筱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