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不进档 坡上溜车砸死人司机被判处缓刑
2015-12-30 12:02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商报
多彩贵州网讯 坡道上停车不进档,车辆后滑,翻至高坎下砸到一工棚,致工棚内休息的工人一死二伤。近日,遵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徐某现年47岁,有一辆大运牌柴油货车。今年5月29日下午,徐某将满载一车钢管的货车停在家门口的一个斜坡上,拉上气刹关好车门后就回家休息。
当天晚上23时许,货车后滑退至公路上后又翻下公路,砸在公路下遵义县龙坑镇某水泥彩砖管道厂的工棚上,致使工棚内休息的工人徐某甲当场死亡,鄢某、徐某乙受伤。
该案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徐某承认自己停车后仅拉了气刹,并未将变速箱排进一档,不能完全制动,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未按《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操作停车,导致事故发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案发后徐某积极赔偿死者家属48万元、赔偿伤者鄢某6888元,取得了死者家属及伤者的谅解,最终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延伸阅读
坡道上面该咋停车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操作规范》规定:车辆停在上坡路段时,如果驾驶人在车内,除了采取驻车制动外,脚也应当踩在制动踏板上,发动机停转后应当挂一挡;如果驾驶人不在车内,除了采取驻车制动、挂一挡外,陡坡停车还要在车轮后面垫上三角木确保车辆不会滑动。车辆停在下坡路段时,要采取驻车制动并挂倒挡;如果驾驶人离开车辆时,应在前轮下面垫上三角木,防止车辆滑动。
作者:陈坚 兰荣江 编辑:纪筱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