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聚焦互联网金融风险:加强政府监管 尽快统一立法

2016-03-07 15:56  来源:东方网

  东方网记者王永娟、朱贝尔3月6日报道: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上海团代表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等目标。然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尤其是P2P投资方面存在巨大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到底该如何防控?代表们纷纷建言献策。

  调研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2595家,其中还不包括已发生问题的1300家。其中,2015年新成立的网贷平台超过1500家,发生问题896家,其中“跑路”平台占问题平台的55%。2015年网贷行业投资人数与借款人数分别达586万人和285万人。此类案件涉案数额巨大,涉案人群动辄达数十万,投资人跨省市分布,导致群众损失严重。

  与此同时,还存在着大量的类线下贷款平台,“这些线下贷款平台,投资人大多为不熟悉互联网的老年人。他们以毕生积蓄拿来投资,不少投资人根本收不回到期本息,又怕报案后资金难以追回,正在不断地接受延续借期和提高利率。其中风险不可估量。”

  对此,林荫茂代表建议,应该制定P2P行业规范性文件,预防P2P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体制要更加科学,处理好中央监管和地方监管的关系;提高网贷行业的准入门槛,建立行业许可制度;为保障资金安全,必须建立第三方资金存管制度;建立网贷行业信息公开标准,网贷公司必须按照标准执行信息披露;加强对网贷行业的信用管理,帮助市场自我规避风险;禁止期限和利率错配;实行风险申报制度,借贷利息和服务费总额高于或等于24%必须向监管机构申报;建立合同备案制度,监管部门也可发布指导性合同范本,方便规范操作;禁止网贷公司利用公共媒体宣传投资产品;设定禁止红线行为,设立监管负面清单以明确政策法规红线。”

  对现存线下门店,林荫茂用了“刻不容缓”四个字,认为应该尽快开展清理整顿。“在2016年经济下行尚未见底的背景下,必须防止这些变相的P2P公司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稳定问题。”林荫茂认为,政府应该尽快组织力量摸清线下门店情况,设定整顿期,有效控制风险。“监管部门或可向律所购买服务,来帮助完成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控,陈晶莹代表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她建议,应该加快国家统一立法,完善金融监管的制度依据;建立适度有效的监管体系,解决好监管中的割裂和错配、地方执法权缺失等问题,在“三会”基础上建立金融监管委员会,并在其下设投资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审慎监管委员会;此外还应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推进行业自律,并探索在行业协会设立互保基金,通过科学的运行机制设计,提高金融企业防御风险能力。

作者:王永娟 朱贝尔 编辑:花维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