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暴说“不”

2016-03-18 14:42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专题】世界人口日:关心女性幸福 关爱妇幼健康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正式实施,引起了舆论又一次对家暴的关注和讨论。以往,人们认为家暴是家务事。随着观念的进步,家庭暴力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贵州省妇联的统计显示,2015年贵州省各级妇联接待婚姻家庭类投诉2265件(次),家庭暴力投诉727件(次),占婚姻家庭类投诉的32.1%。

  心理专家认为,家暴的成因复杂,但是其根源在于原生家庭给施暴者带来的心理伤害。为帮助在家暴中受害的女性维权,贵州省妇联成立了女律师联盟。

受害者曾经拥有一个美好的人生。

  家暴的噩梦

  米秋刚从一场长达三个多月的昏迷中醒来。在这期间,她的心跳停止过几次。心脏复苏的电击治疗让她的眼睛看起来像金鱼一样,有些外凸。

  现在,这双外凸的眼睛,每天所做的事情就是,空洞、直直地盯着病房的天花板。虽然苏醒过来,但是米秋还是不能说话,也无法与人交流。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她的头被医用的塑料网包裹,新长出来的头发,一丛一丛的从塑料网的网格向外突出,遮住了头皮上的伤疤。

  她的身上盖着厚厚的被子。被子下面的身体伤痕累累。伤疤像一条条蜈蚣,爬在她的身上。

  春天来了,贵阳的气温已经开始上升。但是对于米秋的人生来说,现在还是严冬。

  而带给她这一切的,是她青梅竹马的丈夫刘飞。2015年12月13日晚,米秋在娘家吃完晚饭,带着7岁的女儿回家。丈夫刘飞从单位聚会回来,喝了些酒,两人起了争执,随后米秋将自己反锁在卧室里。

  气急败坏的刘飞,拿起刀将门锁砍坏,随后一刀一刀砍向米秋……

  时至今日,米秋的家人仍然不知道那一晚米秋被伤害的具体细节。米秋不能开口说话,刘飞也被公安机关带走。

  家人听说的有关现场的唯一的细节就是,救护车赶到的时候,“房间里的血已经凝成几厘米厚的冻状。”

  米秋的妹妹米兰是当地医院普外科的医生,虽然见惯了各种残伤的病人,但是在医院看见姐姐的时候,她还是差点瘫软在地。

  “头上都是血,包着头的纱布成了红色。我去抬她,手碰到她的身体才发现,她的肉都被砍翻出来了,手指头都能伸进伤口里。”她说。

  随后,米秋被连夜送往贵阳救治。救治的过程中,医生在米秋的身上发现了30多道明显的刀伤。而更严重的是头部的创伤,脑组织都已经露出来。

  紧急抢救后,米秋住进了ICU病房。从2015年12月13日晚,她就一直昏迷,直到2016年2月末才醒过来。

  实际上,这并不是刘飞第一次对米秋施暴。米兰介绍,米秋和刘飞结婚后,米秋先后考上一所学校的老师和媒体记者,而刘飞只是一家企业的合同工。这让刘飞产生了不平衡的心理,时常因琐事与米秋吵架。

  婚后第三年,刘飞染上了酗酒的习惯。酒后二人容易争吵,刘飞有时候就会拳脚相向。

  刚开始,米秋很少跟人提起刘飞对她的施暴,甚至家里人都不知道,“可能她觉得忍忍就过去了,毕竟他们还有女儿。”米兰推测。

  可是,米秋的忍耐并没有换来日子的太平。刘飞的暴力倾向与日俱增,对米秋的限制也愈发严格。

  “我姐下班必须回家。如果在外面有应酬聚会,都要跟他汇报。拍了照片发过去。他还通过手机定位跟踪过我姐。”米兰说。

  直到2014年,有一次,刘飞酒后与米秋吵架,又动起手来。再也无法忍受暴力的米秋提出了离婚。听到离婚,刘飞不但没有心软,反而变本加厉,用刀威胁米秋。

  这次之后,米秋跟刘飞分居了一年。后来为了孩子,米秋才答应跟刘飞和好。没想到,刘飞再次施暴,差点要了米秋的命。

受害者刚离开重症监护室,目前只有右手有部分知觉。

  家暴问题日趋突显

  跟米秋有类似经历的人并不少。虽然米秋最终所遭受的家庭暴力手段较为极端,但是像米秋之前几年忍受丈夫拳脚相向的家庭暴力,并不罕见。家庭暴力也成为一个越来越受关注的问题。

  贵州省妇联的统计显示,2015年贵州省各级妇联接待婚姻家庭类投诉2265件(次),家庭暴力投诉727件(次),占婚姻家庭类投诉的32.1%。

  “这仅仅是我们接触到的案例,而还有大量的我们无法接触到的家暴案例,当事人不愿意说出来的家暴行为等隐蔽的家暴,我们无法统计。”贵州省妇联正厅级巡视员吴爱平介绍。

  王晓翠是贵州省妇联的公职律师,十几年来,她接触了大量的家暴案件。

  她介绍,来到妇联求助的遭受家暴的女性有一定的共性。“她们大多文化层次较低,夫妻双方是外来务工人员。而且来求助的,很多已经是遭受多次家暴,忍无可忍的女性。被家暴的原因,就是因为丈夫酗酒或者赌博等。”

  贵阳市妇联法律顾问龙海燕也有相同结论,在她十多年接触到的家暴案例中,来自农村的女性居多。

  同时,她发现,大多家暴案例,都是夫妻双方因为争吵,而丈夫压制不住怒火,打了妻子。“这过程实际上就是两个人吵架,你打我一下,我抓你一下。但是因为女性身体上的弱势,所以在扭打中就处于下风,会被打得比较惨。像《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那部电视剧里那样,丈夫暴力打妻子成瘾的,其实并不常见。”她说。

  不过,另一方面,王晓翠和龙海燕都认为,虽然来求助的女性多为农村女性,但是这并不代表城市女性没有家暴问题的困扰。

  “很多文化层次高,城市里的人,遇到这种事情,碍于面子,更加不愿意说出来。但这样有可能使得矛盾更加严重,暴力更加升级。”龙海燕说。

  同时,龙海燕还发现,发生在城市家庭的家庭暴力,还呈现出许多的新的特点,比如冷暴力。

  龙海燕介绍,冷暴力是指以经常性的谩骂或者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

  曾经有一位30多岁的女性找到她。这位求助者的丈夫结婚没多久就开始殴打她,她多次忍受之后,终于在一次被打后还了手。

  从此以后,丈夫虽然不再打她,但是经常恶语相加,对她侮辱谩骂。“在这样的情况下,这名求助者虽然不用忍受身体上的痛苦了。但是精神上的折磨却变本加厉,让她难以忍受。最终提出了离婚。”龙海燕说。

  此外,值得一说的是,家庭暴力并非仅指丈夫对妻子实施的暴力。“家庭成员间实施的暴力,都叫家庭暴力。可能是妻子对丈夫实施暴力,也可能是父母对儿女实施暴力,或者儿女对父母实施暴力。只是妻子遭受丈夫暴力这种家暴情况比较常见。”龙海燕解释。

时隔3个月,X光片仍能看到被砍伤的裂痕。

  家暴的根源在原生家庭

  本来应该是相亲相爱的家庭成员之间,为何会发生暴力行为?吴爱平分析,这与中国的传统观念有关。

  “我们知道,在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现在虽然是新时代了,但是这种思想还有残留,尤其在农村。丈夫觉得女人不听话就该挨打。”她说。

  龙海燕也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一些家庭中,丈夫挣钱多,妻子挣钱少,妻子依附于丈夫,两人的家庭地位不平等。丈夫就觉得打妻子是天经地义。”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在龙海燕看来,虽然说家暴很大程度上妻子是受害者,但是究其原因,也不能说妻子一点责任没有。

  “比如我接访到很多情况都是,丈夫在外面喝酒或者赌钱,回家来本来就一肚子气。这时候妻子不是心平气和地跟丈夫讲理,还要唠叨叨去责怪丈夫,埋怨丈夫,这一下子就点燃了丈夫的暴力情绪,因而对妻子施暴。而被打后的妻子大多时候选择忍耐,而不是抗议,这就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养成丈夫打妻子的习惯。”她说。

  而在心理专家杨丽春看来,无论是传统观念的影响,还是家庭地位是否平等,家庭暴力的最终根源都在原生家庭。

  她介绍,所谓原生家庭是指一个人从小长大的家庭,这个家庭里有爸爸妈妈,有可能还有兄弟姐妹。

  杨丽春认为,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性格有着很深的影响。在她接访过的大量的家暴心理咨询案例中,她发现,结婚后对妻子孩子施暴的人,可能他就是自己原生家庭的被施暴者。

  她曾经做过的一个咨询案例就是很典型的代表。这家人的丈夫是一位颇有成就的商人,妻子是一名文化工作者。

  在外人面前,丈夫是一位谦谦君子,平和、待人有礼。可是他在家中却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妻子做事,稍微有点不顺心,就会招致他的打骂,有时候他甚至连女儿都打。

  原来,这位丈夫的父亲小时候就经常打他的母亲。最终,他的父母离婚,母亲把他和几个兄弟姐妹养大。

  为了让母亲过上好日子,他一直默默努力学习,终于出人头地。但是他的内心却一直十分压抑。因此,婚后,妻子和孩子就成了他宣泄的对象。

  “在这个案例里,我们就可以看到。丈夫小时候的经历成了他的创伤。长大后,跟妻子的相处中,如果这个创伤按钮被触动,那么他就会施暴。”杨丽春分析。

  虽然最终这对夫妻以离婚收场,但是家暴造成的伤害却并没有结束。这种影响又延续到了他们的女儿身上。

  现在,女儿尽管已经快30岁了,但是仍然没有固定男朋友,谈恋爱谈不长,还曾因为恋爱自杀。“只要对方有一点不顺她的心意,她就要跟人家分手。因为父母和小时候的经历,她内心形成了对婚姻的恐惧。所以如果她的心理问题不解决,那么她将来即便走进婚姻,也很可能成为一个施暴者,”杨丽春分析。

  用这样观点来分析米秋的案例就会发现,原来刘飞的原生家庭生活也并不幸福。

  米兰介绍,刘飞的母亲喜欢赌博,父亲也不管家,整天无所事事。“他的家从来就是那样。我姐出事以后,他爸妈都没来照顾过一天,也没有道歉。他应该是心理有问题。”米兰推测。

  从心理原因角度分心,米兰认为,刘飞的心理问题就像一颗定时炸弹,终有一天会爆炸。“即使这次不出事,以后也会出事。”

贵州省妇联“女律师联盟”为受到家暴伤害的女性提供法律服务。

  反家暴的法律困境

  由于观念原因,遭受家庭暴力之后,受害人有的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就默默忍受;有的实在忍受不了,才想到找妇联等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十多年来,作为贵阳市妇联的法律顾问,龙海燕代理过几十起因为家暴离婚的案件。但是让她感到无奈的是,这些案件没有一起最终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究其原因,龙海燕分析,是家暴的取证困难。“派出所的出警记录是很有利的证据,但是大多数家暴的案件,出警记录就非常模糊。我看到出警记录常常都是类似于这两个人因为吵架起了争执,产生了厮打之类的。没有详细的殴打过程描述和被害人的伤情描述。这样的记录无法作为家暴的证据。”

  在她看来,以往,由于对家暴问题的忽视,派出所、居委会等部门,觉得丈夫打妻子是家务事,调解往往采取和稀泥的态度,因而也不会重视相关证据的保留。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

  龙海燕认为这部法律最大的意义就在于,明确了家庭暴力行为不是家务事,而是公事。

  “这个公事的意思就是说,家暴是公权力要介入的事,是必须受到制裁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是说像那种落后观念里的,‘我的老婆,我的孩子,我的家人,我想打就打。’现在这部法律出来了,你不能想打就打。”

  此外,在龙海燕看来,《反家暴法》的一个很重的亮点在于提出了告诫书制度,这对于家暴的取证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反家暴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告诫书就可以作为家暴的证据,因为受害人报警后,可以主动要求警方出具告诫书。”她说。

  同时,《反家暴法》还规定,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应当对发生家暴的家庭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我觉得这一条如果认真实施,会从很大程度上减少家暴的发生,因为有了监督查访,为了面子,施暴人也不会那么肆无忌惮。感觉上是有人在管着他这种违法行为了。”龙海燕说。

  为了维护遭受家暴侵害的妇女儿童的权益,贵州省妇联成立了“女律师联盟”,帮助受害人解决法律问题。

  比如米秋的案件,“她虽然没有达到法律援助的标准,但是考虑到她治病花费了昂贵的医药费,这个案件又比较极端,所以我们的女律师联盟免费为她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她打官司相关的诉讼费,也将由我们省妇联承担。”王晓翠说。

  她希望,受到伤害的女性,都能知道这个维权平台,“希望帮到更多的家暴受害者。”她说。

  值得一提的是,龙海燕介绍,“虽然这是我国第一部反家暴的法律。但是并不是说在此之前的家暴行为就无法可依。以前的家暴行为,同样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约束。”

  注重心理疏导

  除了法律的完善,家暴问题的缓解,还需要注重心理方面的疏导。

  “《反家暴法》固然重要,但是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贵州省妇联德馨关爱妇女儿童服务中心主任姜雨君说,“遭受家暴的女性,在很大程度上都忍受着精神的折磨,家庭的孩子心理也会受影响。对于他们来说,虽然家暴结束了,身体上的伤口愈合了。但是内心的创伤却还在。”

  比如米秋的案例。“对于她来说,家暴无疑是一场噩梦。等她完全苏醒过来之后,她怎么面对今后的生活。还有他们7岁的女儿。发生在自己父母身上这样血腥暴力的场面被她目睹,这种心理影响是一辈子的。”她说。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贵州省妇联的德馨中心,就致力于为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儿童,

  提供专业化的心理咨询服务。

  “我们的心理咨询会请到许多有名的心理专家,为受害者提供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服务。帮助她们走出家暴的心理阴影。”她介绍。

  另一方面,心理专家杨丽春认为,不只是受害者,家庭暴力的施害者也需要进行心理疏导。“否则下一次,他再次组建家庭的时候,暴力还会再次发生。”

  同时,从家暴问题的根源原生家庭出发,德馨中心还在探索开设一些婚姻家庭课程。

  “其实结婚、生孩子,对于人们来说是角色的转变。这其中会有很多的心理矛盾产生,但是我们往往没有重视这一方面,这就导致很多人的婚姻家庭生活不幸福。在国外,青年男女结婚前是需要进行婚姻家庭课程的培训的。帮助他们转换角色,更好的适应新生活。”她说。

作者:李盈 刘婷婷 编辑:李易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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