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买来的警服 自称是治安大队长 这个假警察 撩妹为骗钱

2016-05-04 14:34  来源:贵阳晚报

  安徽青年男子刘某在贵阳市观山湖区居住期间,冒充警察与多位女性交往,骗得数万元。5月3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据了解,被告人刘某为安徽人,案发前曾居住在观山湖区某小区。经查明,2014年以来,刘某身穿买来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自称是观山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大队长,对他人实施诈骗犯罪。

  其中,2014年8月,刘某以警察身份和观山湖区某超市一名女性员工交往,并以搞工程急需装修基金短期周转为由,骗取被害人101000元,后经受害人多次催要,刘某主动归还57000元。据称,截至2015年3月,刘某以同样的手法,先后和4名女性交往,期间,他以各种骗取房租定金、好处费等费用共计4万余元。

  对于该男子的罪行,一审法院观山湖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刘某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一审法院认为,依据我国刑法相关条款,判处被告人刘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8个月,并继续追缴非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对此,被告人刘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5月3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合议庭经过合议后当庭宣判,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驳回上诉。

作者:罗付伟 编辑:李易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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