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四要求进一步做好贫困村贫困户遍访回访工作

2016-05-26 14:14  来源:纳雍县政府办公室

  一是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紧密结合起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将下发的遍访回访任务名单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是要求领导干部因岗位变动等原因,对原已遍访的贫困户不能继续开展回访工作的,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按期完成遍访回访任务。

  三是要求遍访责任人要把遍访和回访作为精准识别贫困户人口的重要手段。在遍访和回访的过程中,应实现五保户、低保户、一般贫困户和已脱贫贫困户全覆盖,进一步搞清贫困户致贫原因,落实帮扶措施,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信息更新,发现贫困户不符合贫困人口识别标准,或者没有达到脱贫标准但被作脱贫处理的,遍访责任人要及时反馈乡(镇、街道)按精准识别和贫困退出程序进行调整。

  四是要求遍访责任人要认真填写《贵州省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访谈问卷》、《贵州省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户访谈问卷》、《贵州省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第一次回访问卷》、《贵州省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户第一次回访问卷》,认真填写个人遍访工作台账(工作手册),记录工作进展情况,抓紧完成首轮遍访及第一次回访工作。遍访和回访的问卷及图片资料由遍访人自行保管。对已录入但不符合遍访工作要求的(如:未用遍访领导干部手机号注册录入、未上传照片、农户身份证号码有误等情况),要及时修改完善。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各级部门领导干部认真抓好遍访回访工作。

  据了解,要求在2016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首轮未遍访的贫困村贫困户的遍访任务,已经完成首轮遍访的,即刻开展第一轮回访工作。同时要求在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已遍访的贫困村贫困户的第一次回访任务,本次领导干部遍访回访工作对象、工作流程以及成果运用严格按照《贵州省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试行办法》和《贵州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脱贫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作者: 编辑:陈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