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院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成效明显
省检察院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突出履职建设,围绕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据高检院近期通报,我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数位居全国第一。
主动作为,助推“大扶贫”战略。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启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工作491次,得到各级领导批示肯定336次。省检察院邀请省发改委等13个涉及民生资金管理的行政部门召开联席会,联合出台了《民生资金保护工作联系机制》。全省各级院与相关部门共同召开民生资金保护联席会议484次,建立常态化的协作机制851个。专项工作启动以来,省和市、州两级检察院对下级院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查227次,对本地区重大、有影响的案件挂牌督办92件。
惩防并举,确保民生政策落地、资金安全。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及民生资金职务犯罪案件599件74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3亿余元。同时,开展专项预防调查250次,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堵漏建制的预防检察建议321份,推动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281个,开展政策法律宣讲、警示教育5050次。开展民生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大宗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万余次,清退有行贿“老底”的企业366个。
构筑法律监督“防护网”,打通检察工作服务民生“最后一公里”。省检察院下发《贵州省检察机关设立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室的意见》,要求在全省200个重点贫困乡镇设立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室,构筑派驻检察院、乡镇检察联络室、村组检察联络员“三级联动”全覆盖的民生资金法律监督网络。目前,全省三级检察院共设立检察联络室200个,派出驻室检察干警406名,聘请乡镇、村组检察联络员630名,发展“一村一名”民生预防志愿者6471名。全省检察机关促进民生资金信息公开2734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