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说明书

2016-08-15 08:29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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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让搬迁对象实现就业增收?

  根据《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和产业扶持实施意见》:搬迁到城镇安置的,必须确保每户一人以上实现稳定就业;搬迁到中心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必须逐户落实扶贫产业、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

  一.做好就业创业培训:根据安置去向和安置方式,结合搬迁户就业创业需求和意愿,及时组织搬迁户劳动力进行规范化技能培训,大力开展订单式、针对性适用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工作实效性。

  二.多渠道落实城镇安置就业:通过劳务输出、就近就地就业、公益岗位兜底等方式,多层次组织就业。

  三.做好农村安置产业扶持:对中心村安置并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要选择交通条件好,土地、旅游资源充足,产业发展潜力大的地点建设安置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选择市场好、附加值高、见效快的项目覆盖安置点搬迁农户。

  四.支持自主创业:各级各类支持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种创业、就业扶持措施,都要优先向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倾斜安排,引导支持有文化、有技能、有经营能力的搬迁农户自主创业,在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按规定予以减免优惠。

  五.做好迁出地土地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搬迁农户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维持迁出地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不变,积极安排农业开发、退耕还林和产业扶贫等项目支持迁出地土地开发,大力引进农业龙头企业投资开发,引导和鼓励搬迁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流转、合作、入股等方式参与迁出地土地开发经营,实现农户增收与生态恢复双赢。

  六.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及时让搬迁群众与安置地居民享受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社会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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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樊园芳 实习生孙煜翔 编辑: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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