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嚣张”的无证驾驶 铁证面前也得“认栽”
2016-10-19 08:07 来源:多彩贵州网
10月17日晚22时30分,铜仁市高速碧江大队民警在铜仁南收费站开展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一辆湘AJR1**号牌照的小型轿车驶出收费站形迹引起了民警怀疑,随即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请驾驶员张某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检查时,张某慌张地说:“我的驾驶证放在家里了,没带在身上,只带了行驶证,我名字叫张某某,驾驶证号是431222198403……”,看似消除怀疑的检查,其实内有“隐情”。
随后民警通过公安内网查询驾驶证号431222198403……,发现查询出驾驶人张某鲍的头像与该驾驶员李某某不符,随即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李某某却说没有带在身上,并还催促民警赶快查完,强调他有急事不要耽误他,他是有驾驶证的,不是无证驾驶。民警则通过耐心的劝说叫驾驶员张某某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张某某不配合,最后民警只好对张某某进行了全身搜查,在其上衣内找到了名叫张某丰的身份证,经比对,该张某丰身份证与驾驶员张某某为同一人,通过公安内网查询,没有查询到张某丰的机动车驾驶人证信息,面对铁一般的事实。张某某这才承认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是冒用他朋友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本想蒙混过关结果还是法网难逃,刚才嚣张的气焰瞬间“消失”,转而来之的是满脸痛苦的后悔模样。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张某丰从湖南省怀化市来铜仁办事,由于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以为晚上交警没有查车,就悄悄的开着车来到了铜仁,没有想到被铜仁的交警逮了个正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机动车登记规定》之规定,已于2016年10月18日,对驾驶人张某丰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金1000元的行政处罚。
作者:任鑫 编辑:陈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