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设赌场罪一审被判三年 微信红包群主 婚礼前被带走

2016-11-02 07:29  来源:贵州商报

微信红包群主婚礼前被带走

因开设赌场罪一审被判三年,贵阳中院昨日开庭二审

  三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今年1月28日是石阡男子伍某原定大婚的日子,不料,婚礼前一个月,他却因组织微信“抢红包”被警察带走,最终被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另外两名给伍某“打工”的男子蔡某、杨某,同样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一审宣判后,蔡某、杨某以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这起赌博案。

  昨日上午11时,被告人伍某、蔡某、杨某被法警带进贵阳中院刑事审判庭被告席上。伍某是80后,铜仁石阡人。蔡某、杨某是90后,遵义人。伍某还有前科,2004年因犯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曾被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12年才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0月至12月之间,被告人伍某组建多个微信群,组织、召集他人在微信群中以“抢红包”的方式进行赌博,并雇佣被告人蔡某、杨某担任“代包手”(为群主收发红包的人)。他的群内有严格的赌博规则,由“代包手”发红包,群员抢,抢到金额数最小的人将298元通过微信转账给群主或者“代包手”,由群主抽头11元,“代包手”抽头4元,再将20元放进“奖金池”,剩下的263元由“代包手”以“拼手气红包”的方式再发到群中供大家抢,以此反复。

  为了激发参与赌博人员的积极性,群主还制定了群内赌博“奖励规则”,当成员抢到如“1234”的“顺子”或“1111”类“豹子”等特殊数字时,还要从奖金池中提取池内金额总数的10%至100%不等的金额进行奖励。

  经会计师事务所鉴定,2015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蔡某为伍某代发红包2679次,被告人杨某为伍某代发红包4120次,截至案发时,被告人伍某抽头获利7.4万余元,被告人蔡某抽头获利1.07万元,被告人杨某抽头获利1.64万元。

  二审庭审中,上诉人蔡某、杨某对罪名无异议,但提出“量刑过重”。被告人伍某却大喊委屈,辩称他也是一个受害者。伍某说,2015年10月以前,他在另外一个抢红包微信群里经常输钱,后来发现那个群主抽水基数太高,于是打起另起山头的主意。2015年10月,他自己当群主,开始组织人来“抢红包”。

  “我本来是今年1月28日结婚,请帖都发出去了,结果却因为这事被抓进来坐牢,我的(未婚先孕)孩子才2岁,孩子妈妈没有工作,所以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在最后陈述阶段,伍某向法官求情。

  检方认为,几名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被告人伍某共抽头获利7万余元,蔡某、杨某与伍某是共犯,获利也超过3万元,属于“情节严重”。伍某为主犯,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伍某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蔡某、杨某系从犯,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审判决伍某三年有期徒刑,蔡某、杨某一年有期徒刑,均在量刑幅度内,并无不当,所以建议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表示,将择期宣判。(作者:左春林 来源:贵州商报)

  

作者:左春林 编辑:陈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