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2名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通报
原标题:贵州省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1起
1.遵义市湄潭县市场监管局湄江分局副局长石磊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1月25日,石磊驾驶单位执法车办私事。2016年11月,石磊受到警告处分,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费用。
2.遵义市仁怀市高大坪镇排头村党支部副书记骆开柳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7年1月16日,骆开柳违规在仁怀市中枢街道某酒楼为其父操办寿宴,收受礼金2.914万元。2017年3月,骆开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收受的礼金。
3.六盘水市钟山区统计局驾驶员李涛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3月,李涛三次使用单位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780.99元。2016年6月,李涛受到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加油款。
4.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卫生计生院工作人员肖永荣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6年11月12日、13日,肖永荣分两次在钟山区大河镇大河矿家源小菜馆操办“搬家酒”,收受礼金2900元。2016年12月,肖永荣受到警告处分,并退还收受的部分礼金。
5.安顺市供水总公司工作员张明、张海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4月4日,张明私自将该公司公务车辆借给本公司工作员张海春,张海春驾驶该车清明祭祖。2016年4月,张明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张海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费用。
6.安顺市关岭县基层财政管理局综改办股长谢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谢洁利用负责财政“一事一议”项目检查、验收工作之机,分别于2015年、2016年、2017年春节前夕和2016年中秋节前夕,共收受项目施工负责人谭某某所送现金2万元及烟酒、水果等。2017年4月,谢洁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7.铜仁市德江县长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何承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5月,何承和擅自将不符合条件的该镇坝上村村民张某某等人列为农村低保对象,并收受张某某好处费500元。2017年3月,何承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8.黔东南州凯里市大十字街道综治办主任张学平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0月26日凌晨,张学平驾驶大十字街道党政办公务车前往雷山县办私事。2017年3月,张学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费用。
9.黔南州平塘县政府副县级干部余星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余星进在担任平塘县政府副县长期间,先后于2015年春节前夕和2016年2月,两次收受平塘县丰盛种羊基地法人代表李某某所送现金5万元。2016年12月,余星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10.黔西南州安龙县万峰湖镇卫生院违规接待问题。2017年2月22日,万峰湖镇卫生院在接待到该院安装医疗网络及设备的企业负责人就餐过程中,将接待用的烟酒费用虚列入就餐菜价中,并虚列就餐人数。2017年4月,万峰湖镇卫生院负责人黄钱桂受到警告处分,违规接待餐费由其本人承担。
11.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龙广镇卫生院负责人彭再金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6年12月21日,彭再金安排本院职工冯贵生购买一条价格1000元的香烟。同月底,彭再金安排冯贵生开具该院公务车辆维修费发票1040元,并在龙广镇财政分局报销,冲抵购买香烟的1000元,剩余40元用于冯贵生开私车办理公务的燃油补助。2017年4月,彭再金、冯贵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