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法庭构建环保审判新模式

观山湖法院负责人介绍金融法庭。

贵州金融城。
【专访】
提要
随着“引金入黔”战略的部署、实施和推动。占地173公顷,建筑面积达1400万平方米的贵州金融城落户贵阳市观山湖区。十大银行总部、部分保险公司等40余家企业已经入驻,上下游产业开始聚集,辖区内引进各类金融机构300余家,全国首家大数据金融交易所、众筹金融交易所挂牌运营。
金融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绿色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对法院提出了更高的司法需求,专业化审判和绿色快速审判通道的开通已势在必行。
于是,绿色金融法庭孕育而生,2017年7月7日,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设立。近日,记者为此专访了观山湖区人民法院院长徐涛。
记者:绿色金融法庭和金融法庭有何区别?
徐涛:绿色金融法庭,是源于绿色金融而设立的。其与一般金融法庭的区别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第一、绿色金融法庭,是针对金融类案件的快速增长而提出的解决方案,通过专业化审判、登记立案前置、送达地址确认前置、送达效力确认、法院诉讼服务一体机、一键生成表格式判决书等新举措,建立金融类案件的绿色快速审结通道;第二、绿色金融法庭,旨在发挥法律社会保障作用,从促进立法、严格司法的职能作用保障金融安全,保障金融企业和环保低碳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环保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共赢;第三、贵州省作为生态环保大省,一直以来坚守生态底线,法院也已有全国首设环保法庭的成功经验,在生态环保的路径、办法等方面作了成功探索,成效显著,主要体现了生态环保事业中事后“治”理的功能作用。批准设立绿色金融法庭,是省、市法院促进环境司法保护的又一举措,以金融促进环保低碳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从“源头”发展生态环保事业,构建“防”的体系。由此,两举措最终形成环境保护审判的“贵州模式”。
记者:绿色金融法庭设立有何目的和意义?
徐涛:成立绿色金融法庭,其目的在于通过立法、司法两个层面的职能发挥,保障金融和环保的共同安全,最终实现两者的可持续发展。
设立的意义,我个人理解为“三个创新”。第一、审判创新。立足本职,以绿色金融保障为引导,依托信息技术,搭建快速高效的绿色金融审判模式。探索涉诉地址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一体式法院服务终端的工作效力固定等法律问题。第二、理论创新。首先是赋予绿色金融法律保障这一含义。绿色金融原有的含义是环保和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但要实现两者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只靠金融机构和环保低碳企业的自身防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立法和司法的保障。绿色金融法庭的设立,正是体现这一思想。其次绿色金融法庭的建立,是对法学与金融学交叉学科研究和立法的有益探索。现行法律对绿色金融的指道,散见于《合同法》《公司法》《环保法》等部门法律,但是对绿色金融业务的定性,绿色金融中国家政策因素与审判如何结合等问题则没有明确的规定,环保法庭的建立,已经为此打开了“一扇窗”。而绿色金融法庭,相对环保法庭而言具有更多的优势,一是绿色金融法庭融合了环保法庭守住底线的精神,致力于环保经济的发展,将一条底线,变成一片区间,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二是金融案件案源量大、稳定。三是金融案件“总部经济”的特性,为金融案件的自然管辖提供了法律依据,不需要指定管辖即可完成,金融案件的自然集聚将成为金融法庭绿色通道搭建成功与否的试金石。由此,绿色金融法庭的建立将有望为两学科的交叉研究打开“一扇门”。第三、机制创新。贵州法院首设环保法庭,继而批准设立绿色金融法庭,是对环境保护审判理论研究探索的又一实质性举措,“一防一治”,源头防范,治理倒逼,环境保护审判“贵州模式”得以形成、完善。
记者:绿色金融法庭的功能定位是什么?
徐涛:一是促进金融业支撑促进环保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引导资金流向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企业,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消费理念。二是加强金融机构涉诉风险控制规范,降低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遵循“法治保障、服务大局、诉讼衔接、案结事了”的原则,采用依法审判、司法建议、沟通协商等方式,保障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避免注重短期利益的过度投机行为,积极发挥法院审判功能,预防、化解社会金融风险矛盾。三是开展金融类案件快速审判绿色通道,保障年均结案3000件左右,并随着发展逐步提升。绿色金融法庭组成人员通过自行立案、送达、审判的一条龙服务方式,处理金融类矛盾纠纷,充分运用登记立案制度,开庭形式和场所的便利,文书制作的简易化,最大限度地缩小审判周期,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四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绿色金融法庭办公场所为依托,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和普法教育。五是发挥司法调节功能,积极参与综治维稳工作。及时介入社会重点热点问题,及时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审判工作定纷止争,为辖区的和谐稳定提供法律保障。
记者:绿色金融法庭如何搭建金融案件绿色快速审结通道?
徐涛:敢于创新!依托信息技术,从立案开始,以登记立案为前提,绿色金融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设立25个自由操作坐席,以诉讼立案功能前置为理念,通过软件开发将涉诉信息录入、诉状生成上传等部分系统操作权利下放到自由坐席,实现金融机构与法院业务的无缝对接。送达工作中,一是将涉诉地址确认工作前移,针对金融服务对象面广、涉及区域大、人员流动快等特点,在金融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金融服务合同时,以格式合同条款特别约定的形式,将涉诉后的送达地址、邮寄或电子送达方式、送达后拒收或约定地址无人收件等情形视为送达的法律效果,以当事人意识表示的形式予以确定,节约合同类案件中送达环节查找当事人的时间,提高送达效率;二是在贵阳市市区和观山湖区各社区、街道布设一体式法院服务终端,以银行自动柜员机为蓝本,实现立案、缴费、应诉、传票领取、文书自助打印、远程签章、送达反馈、自助查询、阅卷等功能。让人民群众不出居民区,即可完成诉讼活动。审判工作中,实现95%以上的简易程序适用率,合并审理,提高庭审效率,并为简易化文书适用奠定基础。文书拟定工作中,以劳动争议案件表格式裁判文书为蓝本,打造金融案件表格式裁判文书,同时与大数据国家实验室合作,实现该表格式文书从案件管理系统中抓取数据信息,一键自动生成裁判文书,实现诉讼数据为金融风控弥补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