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出台“六条禁令”规范公务车辆管理
2017-07-27 00:51 来源:黔东南新闻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正风铸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丹寨县出台“六条禁令”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切实加强对公务车辆使用的监督。
一是禁止使用公务车辆进行非公务活动。不得将公务车辆用于婚丧嫁娶、私人聚会、探亲访友、接送亲友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二是禁止领导干部驾驶公务车辆。除经批准的公安、检察、安全、外事等部门领导干部外,其他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一律不得驾驶公务车辆。三是禁止将公务车辆借给私人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四是禁止乱停乱放公务车辆。公车外出执行公务结束后,要及时入库停放,不得将公务车辆停放在各类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景区。五是禁止节假日期间使用公务车辆。节假日期间,除指定值班和执行公务的车辆外,其他公务车辆一律由所在单位统一规范停放,不得擅自驶离停放区域。六是禁止隐藏、涂改、损毁公务车辆标识。对制作有特殊标识的公务车辆,不得隐藏、涂改、损毁标识标牌以逃避监督。
一直以来,丹寨县始终保持常抓的韧性,长抓的耐性,紧盯重点问题,关注新动向,开展节点督查、自纠自查、问题核查、专项检查持而不息,久久为功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通过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今年上半年,全县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7起,处理1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8人,问责处分4人。(来源:黔东南新闻网)
作者: 编辑:陈嘉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