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交警大队两小时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7-08-14 16:30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8月10日,余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快速出警,快速反应,两小时就破获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当日上午7点40分,余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值班民警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吵醒。“喂,松烟交警队吗?在敖溪街上有一辆二轮摩托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逃离现场,请处警。”

  接警后,五中队中队长杨承学立即带领值班辅警赶赴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见一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路边花坛处,电动三轮车前挡风玻璃破碎,经过现场取证、拍照后,立即与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游某了解情况。据游某回忆,当时自己驾驶电动三轮车正准备左转弯,后面一辆二轮普通摩托车因速度过快,撞到电动三轮车尾部,导致电动三轮车撞到路边花坛并损坏,随后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驾车逃离现场。游某印象中该摩托车牌有D644字样。

  根据游某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立即对该交通肇事逃逸案展开全面调查。并依靠侦查手段,初步判断肇事逃逸的摩托车牌号为贵CD****。民警顺根据这个车牌迅速查找到二轮普通摩托车车主,车主李某交代这辆车已经在几年前就卖给了车行,但没有车行联系电话。

  民警几经周折,终于找到该车行,车行老板回忆称该车已于两年前卖给了杨某,经车行老板与杨某联系,杨某称该车已经再次转卖,卖给了他的一个朋友李某某,民警立即驱车赶往杨某住处,在杨某那里获取了李某某的联系方式。民警随后与李某某联系,一开始,李某某对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一事矢口否认,在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说服下,终于承认了自己驾车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一事,并向民警交代了自己的住处。随后,民警立即赶往李某某住处,发现贵CD****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停放在楼梯过道处,该车保险杠有明显的刮擦痕迹,经与现场电动三轮车上痕迹比对,完全吻合。

  至此,该肇事逃逸案在中队全体民警及协警的共同努力下,在两小时内得以成功侦破。 ( 通讯员罗胜谟)

作者: 编辑:杨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