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尾反遭讹 无证女子投案 对方负全责
2019-08-26 10:11 来源:遵义晚报
8月21日,凤冈县一女子安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追尾后,反被对方天价索赔。于是,安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报警,接受了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元的处罚。对方却落得个索赔不成,被警方认定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8月21日上午,凤冈县公安局何坝派出所突然来了一名中年女子,主动要求警方拘留她。原来,该女子安某已顺利通过机动车科目二考试,为了准备科目三考试,安某便打算由老公当教练,用自家小型越野车练练技术。
当天11许,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安某在老公陪同下,驾车行驶到326国道255公里+300米处。在停车过程中,被邹某驾驶的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追尾,造成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安某知道自己无证驾驶的“软肋”,便主动承担责任,承诺将邹某的车修好并支付5000元现金私了。邹某得知安某系无证驾驶时,居然来了一个狮子大开口,要求安某不但要把车修好,还要赔偿现金20000元。在多次商量后,邹某不作出半点让步,安某一气之下说:“钱我不赔了,大不了被公安机关拘留几天。”便转身前往何坝派出所报案。
接警后,警方对安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并明确邹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作者:胡启涌 王秦龙 编辑:汤成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