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检察院首当环境诉讼“支持起诉人”
2014-12-25 22:10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广州:检察院首当环境诉讼“支持起诉人”
人民网广州12月25日电 今天,中华环保联合会起诉两被告人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钟落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白云区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人”,在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这是广东首例由检察机关作为支持起诉人出庭的环保公益诉讼案件。”白云区法院副院长马星介绍。
2011年,白云区钟落潭镇白土村村民方运双将其承包的两个鱼塘转租给太和镇石湖村村民谭耀洪。从当年9月1日起,谭耀洪用车辆运送并向鱼塘倾倒不明固体污泥约110车。后经检测,污泥中铜和锌超过相应限值,达不到农用污泥标准,会对池塘造成污染。在周边村民的投诉反映下,白云区环保局遂启动民事责任追究机制,并推动中华环保联合会作为原告,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当庭宣判:方运双、谭耀洪两被告人在六个月内共同修复鱼塘到污染发生前的状态;逾期未修复的,由环保部门指定具有专业清污资质的机构代为修复,修复费用由两被告人共同承担,并相互负连带责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由于作为原告的社会组织一般都是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往往在证据收集方面会存在困难,而检察机关属于国家的公权机关,在这方面有着相当的优势。“本案中,作为环境保护部主管的非营利性、全国性社团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原告身份依法履行了全部诉讼义务;但涉及污染样本和鉴定结论,原告均是在检察院的帮助下才成功获取的。”代表白云区检察院出庭的检察官洪新德介绍。
环境资源保护专家、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挚萍认为,本案的判决有利于推动和完善环境保护司法体制的构建。“检察机关作为支持起诉人出庭,可以强化起诉力度,对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公共利益维护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者: 编辑:杨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