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态委:环境违法惩罚严厉

2015-01-23 06:13  来源:多彩贵州-贵州都市报

  多彩贵州网讯 1月21日,贵阳市生态委发布致全市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者的公开信,特别提醒环境破坏者,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将实施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

  贵阳市生态委在公开信中表示,新环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将实施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更为严厉的法律责任。对违法排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环保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对超标准或超总量排污的,环保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此外,从今年起,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新环保法规定不再有责令改正的期限,而是直接实施处罚。

作者: 编辑:秦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