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贵阳市居民消费价格:吃穿住行都涨了
吃穿住行都涨了
一季度,贵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较去年同期上涨2.1%
多彩贵州网讯 4 月21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获悉,今年一季度,贵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较去年同期上涨2.1%。其中,消费品价格指数上涨1.1% ,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上涨4.3%。
食品价格14涨2降
八大类食品类价格上涨2.8%。在16个分类中,除2类价格有所下降外,其余各类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价格涨幅较大的主要有淀粉及制品、在外用膳食品、液体乳及乳制品、蛋、糕点饼干面包、水产品、粮食,价格分别上涨了10.1%、6.4%、4.8%、4.1%、3.9%、2.1%、2.0%,价格下降的2类是油脂、干鲜瓜果,价格分别下降了6.9%和0.1%。
烟酒价格上涨1.4%。其中,酒类价格上涨4.4%。
衣着价格上涨1.2%。其中,服装价格上涨1.2%、衣着加工服务费价格与去年同期持平。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2.4%。其中,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1.5%、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9.5%、家庭日用杂品价格上涨1.1%。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上涨1.1%。其中,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3%、个人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2.5%。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1.0%。其中,交通价格上涨3.7%、通信价格下降2.2%。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7% 。其中,教育价格上涨7.2% 、文化娱乐类价格上涨0.9%、旅游价格上涨0.7%、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降7.5%。
居住价格上涨2.4%。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2.4%、自有住房价格上涨4.4%、水电燃料价格上涨0.4%、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下降0.7%。
食品价格上涨影响CPI
今年一季度,贵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运行特点:食品类价格上涨仍然是影响贵阳市CPI上涨的主要因素。一季度,食品类价格上涨2.8% ,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0个百分点,影响程度为48.1%,是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的最主要因素。
另外,翘尾因素对CPI的影响大于新涨价因素影响。一季度,新涨价因素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1.0个百分点,翘尾因素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1.1个百分点;3月份,贵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6%,新涨价因素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0.5个百分点,翘尾因素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1.1个百分点。
今年一季度,贵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102.1)与全国平均水平(101.2)相比高0.9个百分点,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列第6位;3月份,贵阳市居民消费同比价格总水平(101.6)与全国平均水平(101.4)相比高0.2个百分点,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列第14位;环比价格总水平(98.8)与全国平均水平(99.5)相比低0.7个百分点,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列第34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