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教育局发文:贵阳中考录取必须六个“严格”

2015-07-02 11:52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商报

  昨日,贵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招生工作,要从六个方面严格管理。 贵阳市教育局要求,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如实、依规进行招生工作宣传,严禁虚假宣传、严禁有损害其他学校名誉和利益的宣传。招生信息一经公布,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严格计划招生管理

  贵阳市教育局下达的2015年各公办普通高中、国际学校或中外合作项目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全市各公办普通高中、国际学校或中外合作项目招生不得突破指令性计划招生。 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计划招生,确需增加招生计划的,需按程序报请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后实施。

  严格录取程序管理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全部纳入网上录取,实行网络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网上报名录取工作统一时间为7月11日至13日。 除特长生、民族生、面向全省招生(含民族班、宏志班)三类招生在全市网上招生前按程序提前招生录取外,其余各类招生工作统一在7月11日开始,各类招生按本通知规定的录取流程进行。

  严格招生范围管理

  各普通高中学校,特别是有自主招生计划的学校要按照筑教发〔2015〕29号文件规定的范围进行招生,严禁超规定范围招生。 其中各区(市、县)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大型一般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可面向贵阳市招生,由各招生学校按照“公平择优”原则制定具体的自主招生方案,报区(市、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市直属学校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严格招生底线管理

  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贵阳市考生一律不得低于市招委会划定的办学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三区一地”省级示范性高中配额生不得低于市招委会划定的配额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严格招生纪律管理

  严禁各普通高中学校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严禁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 严格查处和纠正各类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损害学校和师生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不稳定的行为。

  严格学籍管理

  各普通高中学校须凭贵阳市招考中心录取三联单到市教育局基教处审核注册学籍和毕业证验印。 各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收取借读学生、严禁为学生挂学籍等。

作者: 编辑:赵兴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