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15时,贵州省《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实施工作方案》新闻发布会在贵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视频会议室举行,发布会邀请到贵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吴跃,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京强同志向大家介绍《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实施工作方案》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在记者提问环节,贵州综合广播记者现场提问,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京强回答了记者提问。原文如下:
【贵州综合广播记者】:做好绩效管理是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抓手,请问怎样对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贵州广播电台综合广播记者提问
【李京强】:对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评价,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应会同财政部门做好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是明确财政部门应将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资金纳入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体系,牵头建立绩效评审办法,推动建立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考核评价。三是规定评价结果应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以后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京强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