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展“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

专家在讲解
人民网贵阳12月4日讯 为深入推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畅通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渠道,充分发挥农业专家在基层解决农业难题、加快成果转化、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力推进精准帮扶,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日前,经贵州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由贵州省委组织部、省农委、省科技厅、省扶贫办、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科协等单位共同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
从2015年起至2020年,贵州每年从农业事业机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农业产业化企业等组织和选派500名农业园区、乡镇科技副职,1000名农业科技特派员,8500名农业辅导员,共10000名农业专家,以农业园区、乡村为平台载体,以服务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集成推广一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转化一批农业科技成果,破解一批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培训一大批农村实用人才,并在实践中培养一批农业科技农业产业化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同时,有针对性地从省外引进一批农业专家和科技成果,助推贵州省农村经济发展。
为扎实推动此项工作,由贵州省委组织部、省农委、省科技厅牵头,省扶贫办、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科协等相关单位参与组成联席会议,在省农委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整个行动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农业专家在基层服务期间,原单位职级、工作福利待遇保留不变。鼓励和支持农业专家带头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原单位同意,可在规定年限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农业专家,须到县以下基层单位累计服务满一年。选派到基层挂职的农业专家经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在基层工作情况可折算成所在单位应完成的工作量,并作为职称评定的基层工作条件和年度工作量。省、市农口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凡到县以下基层服务满一年并评为优秀的,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资格即可不受基层服务经历的条件限制。
科技副职参与乡镇或农业园区管委会的分工,挂职期间派出单位原则上不再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每年给予2万元的工作经费。科技副职挂职工作和表现作为干部提拔任用时的基层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突出的、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优先选拔使用。
每批评选表扬做出突出贡献的50—100名农业专家和10—20个专家团队及选派单位,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获得表彰的农业专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计划”、“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对象”等人才选拔培养奖励项目。
贵州省农委、省科技厅、省扶贫办、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将对现有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优先支持农业专家、专家团队到基层开展农业科技集成攻关、成果转化推广、领办创办农业产业化企业等,并完善相应的考评管理办法。
“行动”要求各派出单位要制定具体政策和工作措施,鼓励、支持、选派优秀农业专家进基层解决农业难题、加快成果转化。同时,要求各市、县、乡和农业园区要围绕地方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在深入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本地本单位人才和技术需求计划,为农业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精心组织推动本地本单位“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