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外出学习旅游 红花岗区一单位领导被追责

2016-05-16 11:07  来源:遵义在线

  红花岗区一单位的4名干部被委派外出考察学习,但他们却在外出期间绕道九寨沟观光旅游,并且回来还报销旅游产生的费用。而该单位的一把手,在明知他们已违规的情况下,仍签字同意报销。最终,不仅这4名干部受到处理,该单位的一把手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

  据了解,2013年6月,经主管单位同意,红花岗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决定派副主任安洪等4名干部到重庆、西安考察学习。考察学习期间,安洪等人未经批准,擅自于6月23日至25日绕道九寨沟观光旅游。

  考察学习结束后,4人回单位报销相关考察学习费用。该中心主任刘自坤明知其违规绕道旅游的情况下,仍签字同意报销了4人旅游产生的费用,共计4072元。

  “考察学习,怎么报销单上有去九寨沟旅游的票据?”2015年8月,红花岗区纪委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督查,细心的督查组成员发现了有几张可疑的发票,随即展开调查,问题很快水落石出。

  “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却借机绕道旅游,这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身为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在明知他们旅游的情况下,仍同意报销,很显然属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红花岗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红花岗区纪委已给予安洪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被诫勉谈话,并且旅游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上缴到区财政。作为中心主任的刘自坤,没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徐飞 朱迪 编辑:陈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