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说明书
【专题】2016年贵州省第三次项目建设暨易地扶贫搬迁现场观摩督查会
如何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
根据《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我省累计实施增减挂钩20万亩以上,同时,为易地扶贫搬迁筹集资金200亿元以上,新增耕地10万亩以上。
增减挂钩的基本原则为科学规划、优先配置;省级统筹、综合施策;定向投放、滚动实施;规范流转、公平有偿;尊重意愿、维护权益。
●合理分配指标
增减挂钩产出指标全部分配到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县(市、区、特区),根据各地易地扶贫搬迁户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指标平均按0.7亩/户、安置建新留用地按0.3亩/户的标准进行配置,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启动资金筹措
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项目启动资金(搬迁农户拆旧房奖励和复垦宅基地补贴),由贵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家和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筹措,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按要求组织完成搬迁户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
●指标使用管理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使用,实行项目区分别管理。
●指标收益管理
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出让建设用地,在土地出让价格中按节余指标流转交易指导价格计提节余指标流转交易收益金,土地出让地政府在收取土地出让金时,同步将计提的节余指标流转交易收益金上划存入指定的省级国库账户,全部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
●落实激励政策
产生节余指标和使用节余指标建新的地方,新建安置点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复耕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不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
对列入《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的安置用地,比照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实行先行用地。
对坡度25度以下的损毁建设用地(含未利用地),通过土地整治为园地或林地的,可视为新增耕地,纳入占补平衡指标统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