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依托大数据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让群众少跑路
2017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情况,发布“智慧检务”建设典型事例。贵州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第一新闻发言人何冀在发布会上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何冀介绍,这几年,贵州积极创新“互联网+检察工作”,积极推进智慧检务,最突出的成果是建成并开通了“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也就是“指尖上的检察院”。
这个平台把全省100个检察院的对外宣传、服务群众和接受监督的功能整合成一个窗口,运用“两微一端”和网络、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多种手段,通过统一管理、统一分流、统一回复的方式,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地服务群众,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过去群众办事不是把精力花费在路途上,就是把时间浪费在等待上。现在群众只需要动动手指、简单几步操作,就可以了解相关信息,办理相关事宜。比如:过去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要经过现场提交资料、审核、查询等诸多环节,一般一天,最少也需要30分钟,现在申请人只需事前在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在预约时间到现场确认,3—5分钟就可以拿到查询结果。
去年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共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12.7万余件(次),接受辩护与代理预约3008件(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7100余条、法律文书近6000份,全省平均法律文书公开比例为98.5%,主动向律师推送案件节点信息8200余条;省检察院“两微一端”发布信息5500多条,访问量达到2600万次。省检察院还荣获了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年度贡献奖。
贵州检察机关这几年在大数据建设和运用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有一些经验和体会。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
第一,大数据应用是大势所趋。我们知道,司法体制改革是从制度层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解决谁办案谁负责的问题,而大数据的运用是从技术层面为司法办案提供支撑,解决办好案多办案的问题,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两种创新和变革的方式方法和路径也许不尽相同,但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就是为司法办案提供保障。
第二,大数据应用要做到“聚、通、用”。大数据可以把原来分散在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行机关的案件数据汇聚起来,实现对一个实体案件在不同办案机关数据的全部采集,全程闭环管理,把“条”数据变成“块”数据。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简单通俗的讲就是:聚是基础,通是关键,用是目的。
第三,大数据应用可以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我们通过建立案件要素和证据材料的关联关系,梳理归类出某个要素需要对应的证据要求,可以把公、检、法三家统一的证据要求镶嵌进办案程序中,对一般证据要求进行审查指引,对关键核心证据进行流程控制,对案件的质量进行管控,从而提高办案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司法公信力,从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作者:左春林 来源:今贵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