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成本减负担 激发实体经济新活力
——上半年贵州实体经济企业降成本309.6亿元

2017-07-22 07:04  来源:贵州日报

  ●简政放权 降低交易成本

  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我省大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核心举措,最大限度取消、下放投资审批事项,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上半年,取消行政许可项目25项,下放行政许可8项,有效推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016年6月起,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社分开。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

  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打造线上线下合一、“最先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同步的政务服务新模式。进一步发挥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双打”工作力度,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全力贯彻 落实降税减费政策

  我省全力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降税减费政策。

  上半年,全省降税减费228亿元,其中:省国税系统减免退抵税112亿元,省地税系统减免92亿元,财政一次性减费24亿元。

  印发了一系列贯彻落实2017年国家出台的降成本政策措施,取消了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

  为确保中央各项收费清理优惠政策执行到位、落在实处,我省采取了多项工作保障措施。

  及时公布政策文件。省财政厅及时将收费优惠清理政策公布在省财政厅官方网站、全省财政非税工作QQ群,并电话通知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取消、停征相关收费项目准备工作。

  组织经费数据测算工作。省财政厅对取消、停征项目相关减收情况进行测算,做好相关单位正常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经费保障工作。

  调整我省非税系统项目库。对取消、停征项目在非税系统项目库予以停用,增加相应清欠收入项目,并下发了调整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项目库的通知,从源头上防止超期违规收费。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拟制宣传信息,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府部门内部简报等予以发布。

  积极做好收费目录清单更新准备工作。结合财政部更新的目录清单,及时更新我省收费目录清单。通过系列工作措施,确保中央收费清理政策落到实处。

  目前,我省省级立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仅有“公路路政赔(补)偿费”1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设立,主要目的是保护公路路产,凡是对公路路产造成污染、损坏或占利用公路路产的主体均应缴纳。并非专门针对企业设立的收费,拟不再作为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实现省级立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2017年以来,全省税务系统一方面积极组织收入,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另一方面全面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

  印发《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深入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充分发挥宏观调控职能,助推经济结构调整。

  开展普遍性和针对性较强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争让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

  深入开展“政策大辅导”,助力企业领取政策红包,围绕做好纳税人的培训员、辅导员、解答员、统计员、分析员“五员”,对一般纳税人实施培训。

  修订完善《贵州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办法》,明确市州级科技部门鉴定范围、建立专家库、简化鉴定程序等内容,形成多方共治的工作机制。

  明确政策确定性管理的内容和流程。强化督导确保小型微利企业全享受,持续优化申报软件,确保网报系统实现自动识别小型微利企业身份,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对放弃享受小型微利优惠的纳税人进行实施监控和提醒,确保政策全面落地。

  ●实施能源新机制 降低工业用电成本

  下一步,我省将分几步走,进一步助力实体企业轻装上阵、释放活力。

  实施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进一步稳定和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

  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持续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逐步减少发用电计划,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比例,扩大直接交易用户范围。鼓励年用电量30万千瓦时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

  推进发电权交易。当水电发电基数超过2710小时后,立即启动水电火电发电权交易,发电权交易收益除用于保障汛期电煤储备外,其余部分主要用于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

  进一步稳定煤价和电煤供应。按照电煤长协基准价7-9分/大卡的定价区间,强化电煤价格引导,稳定市场预期。督促火电企业加大汛期储煤力度,以储煤带动电煤消费,稳定煤炭生产供应。

  推进试点工业园区电量打捆交易。鼓励试点工业园区内一般工商业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参与市场化交易。

  试行特殊行业基本电费据实计收政策。在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用户据实计收基本电费的基础上,新增轨道交通(高铁)联调联试和煤矿企业改造升级期间基本电费据实计收,不进行功率因素考核电费。

  利用最近国家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腾出的电价空间,合理调整我省一般工商业和较低电压等级大工业输配电价。

  提升一般工业、低电压等级大工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意愿,推动扩大电力直接交易用户范围,通过市场化方式稳定降低电价,同时为下一阶段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放开发用电计划等改革推行打下坚实的基础。(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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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李易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