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女子造谣"花果园一家四口被杀" 被拘10天

2017-08-05 13:28  来源:贵阳网

  套用警方开展集中整治时拍摄的照片和视频,谣传“花果园一家四口被杀”……8月3日晚,有部分网友在网上发布虚假网帖,引起社会关注。南明公安分局第一时间利用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发布辟谣,同时主动出击,迅速将两名散布谣言抓获。

  据悉,8月3日晚,有部分网友在网上发布“花果园中央商务区一家四口在家中被杀,整栋楼全部被封锁”的帖子,并配发了数张所谓的现场图片。

  然而经查证,此信息不属实,系虚假信息,图片中显示的大量警力集结在花果园中央商务区的情况,实为南明公安分局民警正在对该区域的出租房、小旅馆依法进行集中清查。

  针对网传“花果园一家四口被杀”的谣言,为避免造成社会恐慌,南明公安分局第一时间利用官方微信微博平台进行辟谣还原了事实的真相。

  随后,警方主动出击对谣言来源进行调查,最终确认了两名违法人员身份信息,并于2017年8月4日中午13时分别在贵阳市观山湖区、南明区将尹某(女,38岁)、王某(女,24岁)两人查获。

  据悉,两人在没有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分别在微信朋友圈及直播平台发布了该条谣言,对自己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两人均供认不讳。

  据介绍,根据现行刑法第291条第二款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传谣不信谣,警方将依法对谣言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目前,南明警方已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尹某、王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代晓龙)

作者: 编辑:杨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