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交警:隔夜酒司机被查 处罚千元记12分

2017-09-19 15:15  来源:中国网

  “我昨天晚上喝的酒,怎么今天也算酒驾?”看着酒精测试仪上的数字与交警开出来的罚单,驾驶员向某辩解道。

  2017年9月19日13时许,贵州六盘水交警直属一大队四中队的民警在人民路场坝路口开展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当查验到一辆灰色小面包车时,交警发现驾驶员向某身上散发着一股酒味。“你喝酒了? ”交警问道。“大中午的我怎么可能喝酒啊? ”向某回答道。但鉴于向某酒后特征明显,交警遂将其带至巡逻车上接受酒精呼气测试。经检测,陆某某体内的 酒 精 含 量 为 52mg/100ml,系酒后驾驶。一听到交警说酒驾,向某慌忙解释这酒气来自头天晚上喝的酒,并不是今天喝的,昨晚上喝的酒,怎么今天也算酒驾?

  民警经进一步询问得知,向某在头一天晚上与几个朋友饭后打台球时,以酒为赌注,喝了不少白酒,本以为当晚在家休息之后第二天开车不会有问题,没想到还是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根据规定,向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为什么会出现“隔夜还酒驾”?交警部门解释,血液中酒精代谢是需要一定过程的,体内酒精含量浓度不但与酒后所隔时间有关,也与个人体质也有关,并无一个参考依据。酒后驾车唯一处罚标准就是看酒精在血液中的含量浓度。喝酒后第二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酒精含量,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没事了”,仍有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有些人认为午间饮酒、午睡后便可驾车,结果晚间被交警查获,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依然会给交通出行带来危险。交警提醒说:“驾驶员要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隔夜酒后最好不要立即动车”,一般情况下,建议驾驶员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开车。(赵雄)

作者: 编辑:即时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