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网约车政策落地:驾龄3年以上,车辆12万以上
网约车。
记者日前从安顺市道路运输局获悉,《安顺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设施细则(试行)》于10月13日正式出台实施,其对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网约车安全管理,网约车经营行为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新购置网约车,价格应不低于12万元
《细则》中提到,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要符合多个条件:首先要取得安顺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此外,还需安装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同时,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以及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时未满4年。
最值得关注的是,西秀、开发两城区车辆购置价格,在本实施细则发布之前,应不低于10万元;本实施细则发布之后,则应不低于12万元。其他县(区)车辆购置价格应不低于当地巡游车购置价。鼓励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运营。
此外,还需投保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及承运人责任险,投保额度不低于巡游车标准;车辆喷涂或张贴市、县(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统一的网约车识别标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驾驶员需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细则》中还列明了在安顺市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符合的条件:首先规定,网约车驾驶员需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还需取得C1及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同时,还需具备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发生交通肇事未结案记录、无有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
且无暴力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自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被依法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记录。
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
《细则》明确网约车运营范围。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本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者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在载客状态下承接其他预约业务。
《细则》明确,网约车驾驶员需随身携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不得安装巡游车计价器、顶灯、服务标志等专用设备;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出租汽车发票。(记者:袁知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