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反腐力度不减 1至9月16个“一把手”被立案审查
记者昨日从贵阳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1至9月,目前贵阳市反腐败工作主要呈现出“五个并存”的特点。

“独狼式”腐败与“抱团式”腐败并存
一是“一把手”带头违纪。1至9月,贵阳市共立案审查“一把手”案件15件16人。如查处的贵阳市花溪区原政协副主席、石板镇原党委书记吴同恒,贵阳市公共住宅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强仕超,贵阳市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闫寒等,都是“一把手”严重违纪问题。
二是“小官大贪”形势严峻。1至9月。贵阳市查处涉及金额在百万元以上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9人,比去年同期增加6人。如乌当区水田镇原副镇长贺建湘,滥用职权,提高补偿标准,违规对郭先彬家的苗木进行补偿,单次收受贿赂达200万元。
三是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如观山湖区纪委查处的市场监管局系列腐败案,涉案人员达14名。花溪区、云岩区、息烽县也相继查处了多起市场监管局涉及多人的严重违纪案件。
土地出让、市场监管等重要领域案件易发多发与民生领域案件增长较快并存
一是交通、住建、工商、国土、卫生等管理部门,部分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现象较多。1至9月,贵阳市立案审查涉及上述部门案件达83件,同比增长219.2%,占立案总数11.3%。
二是在民生领域,一些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涉农补贴、扶贫开发工作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贪污挪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截至9月底,贵阳市民生领域立案694件,增幅达224.3%,党政纪处分502人,增幅373.58%,移送司法机关67人,增幅97.06%,涉案金额达5335.30万元。如查处观山湖区龙会友、李宗仁、刘兴文种树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116万元;花溪区燕楼镇财政分局局长周勋失职导致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流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等。
三是严查套取扶持微小企业发展资金违纪违法案件。目前,10个区(市、县)、高新区、经开区在专项监察中共发现11类963个问题,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白云区、观山湖区、修文县、息烽县已立案50件50人,党政纪处分28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挽回国家经济损失3284.25万元。
失职渎职与主动违纪并存
一是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还较为突出。1至9月,贵阳市失职渎职类立案178件,占24.2%,较去年同期增长178.1%。如在全市立案查处的涉及家电下乡补贴的49人中,因审核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职进行抽查回访等失职渎职行为的多达40人。
二是贪污贿赂行为仍占较大比例。贪污贿赂类立案137件,占18.6%,同比上升77.9%,其中贪污行为立案43件,同比增长104.8%;贿赂行为立案81件,同比增长52.8%。
三是“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有关问题仍然存在。1至9月,查处“四风”问题175件,处理304人,党政纪处分137人。仅第三季度就查处问题70件,处理101人,党政纪处分59人,占前三季度查处的比分别为40%、33%、43%。比较典型案例有:息烽县西山镇林业站站长张坤春节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对象以给孩子压岁钱名义赠送的8000元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开阳县城关镇群兴村村民组长、村代表在考察广西观光农业期间到北海公款旅游,村党支部书记李智立、村委会主任王昌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八大前违纪与十八大后首次违纪并存
1至9月查处的案件中,在十八大之前违纪的有270件,十八大之后首次违纪的有466件,说明惩治的震慑和遏制作用对少数人的影响尚不明显。
如白云区民政局十八大后也仍继续违规发放津补贴,该局领导班子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
传统手段与新兴手段并存
除传统的直接收受钱物外,腐败分子作案手段日趋智能化和隐蔽化。有与服务对象相互勾结,共同造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有以亲属名义成立公司,利用职务便利搞内部合作进行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的;有公私不分,长期挪用国有资金,利用管理财物的职务便利监守自盗的;有刻意销毁证据,对抗组织、逃避调查的,给纪律审查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如查处的清镇市总工会领导班子肆无忌惮、巧立名目,超标准违规给干部职工发放30多项津补贴,金额高达300多万元。目前,涉案9人,1人被双开,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被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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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9月贵阳市党政纪处分557人,同比上升130%
单位和个人主动上交违纪所得资金近1340万元
1至9月,贵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798件,与同比上升7.9%;处置问题线索875件,同比上升176.9%;立案736件,同比上升164%,其中县处级干部18件21人,同比上升80%,乡科级干部149件163人,同比上升140%;结案518件,同比上升141%。
1至9月,共给予党政纪处分557人,同比上升130%。其中,县处级干部14人,同比上升55.6%;乡科级干部112人,同比上升86.7%。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重处分的有114人,占党纪处分总人数的27.1%;受降级及以上政纪重处分的有37人,占政纪处分总人数的23.3%。并且,共对28人实施“两规”“两指”措施,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67人,占立案总人数的8.1%。查处“四风”问题175件,处理304人,党政纪处分137人。45人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被责任追究,其中,主体责任方面34人,监督责任方面11人。
与此同时,在省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贵阳市1645个党组织共53026人参加自查清理,查找问题11284个,制定整改措施9765条,解决问题9353个。按照抓早抓小的原则,针对自查清理、巡视发现、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等了解掌握的问题进行梳理。贵阳市各级纪委(纪检组)共梳理出适合约谈的问题线索57条,涉及市管干部30人,现已全部约谈完毕。
截至9月30日,单位和个人已主动上交违纪所得资金近13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