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将提高分档标准满足居民基本用电需求

2016-08-26 08:38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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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9月1日起,贵州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正式实施。我省将把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分档标准调高至全国前列,满足居民基本用电需求。

  新电价政策中,全省居民阶梯电价年度电量分档标准调整如下:第一档电量从原来的2200(含)度以内提高到3000(含)度以内;第二档电量从原来的2200至4000(含)度提高到3000至4700(含)度;超过4700度以上的用电量为第三档电量。

  同时,各档电量电价仍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水平执行,即第一档电量电价为每度0.4556元;第二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上调5分,即每度0.5056元;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上调0.3元,即每度0.7556元。

  新政策继续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家庭用电设置每户每年120度的免费电量。

  “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完善,能够有效刺激居民用电量增长,增加社会总用电量,对提高燃煤发电量、改善煤炭供需关系、带动煤炭电力行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元志表示,从居民用户的角度来说,此次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完善,主要有三大利好:

  一是充分体现保基本原则。第一档电量覆盖率将从现在的74%提高到82%,82%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不用承担阶梯加价,意味着居民阶梯电价基本电量所覆盖的家庭用户数更广泛,居民用电基本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分档电量大幅提高。我省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分档标准提高了800度,增幅为36.4%,折算成月度来看,第一档电量从月均183度提高到月均250度,每月提高67度。第二档电量分档标准提高了700度,增幅为17.5%,折算成月度来看,第二档电量从月均333度提高到月均392度,每月提高59度。

  三是居民用电电费支出下降。新政策大幅提高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电量分档标准,并且电价标准不作调整,能够有效减少居民用电电费支出。按照2015年我省一户一表居民用电情况测算,全省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电费支出共计减少约2.15亿元,原本需要支付加价电费的273万户居民用户平均每年每户电费支出减少约78元。(记者:王璐瑶 来源:贵州日报)

作者: 编辑:曹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