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解读丨扶贫政策保障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报告关键词解读——脱贫类
扶贫政策保障
《报告》指出:“强化扶贫政策保障。推进各项扶贫脱贫政策落地,把政策含金量转化为群众获得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提出“五个一批”的脱贫路径,提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保障措施。贵州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的目标,实施教育扶贫政策、健康扶贫政策、社会保障兜底政策等一系列政策保障,确保把扶贫政策含金量转化为群众获得感。出台了《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等政策法规,研究制定了《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及10个配套文件,鲜明提出了全省精准扶贫的奋斗目标、着力重点和政策保障措施。
强化扶贫政策保障,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实施教育扶贫政策,精准抓好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抓好下一代教育,不要让孩子们输在起跑线上,是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提出的明确要求。把贫困地区孩子培养出来,是拔穷根的治本之策。贵州省要实现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根本在教育、希望在教育。2015年10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明确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各级财政要分别压缩本级党政机关行政经费的6%,用于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对贵州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在校生就读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普通高校的,除按国家政策继续发放国家助学金外,在全国率先实行“两助三免”和“两助一免”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汪洋副总理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目前,贵州省已形成完整的贫困家庭子女教育援助政策体系,覆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阶段,目的在于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不让一户脱贫户因学返贫。实现了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全覆盖、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覆盖所有贫困县、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大学新生一次性资助全覆盖。充分整合和利用一切社会资源,解决贫困学生入学困难问题,确保所有学生都能顺利入学接受教育,为振兴贵州经济提供可靠人才储备。
二是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四重医疗保障”体系,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四重医疗保障”体系是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基本生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建立医疗扶助制度,对其进行专项扶助。“第一重”即统一实行“门诊统筹补偿+住院补偿+重大疾病补偿”模式,降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住院起付线,门诊和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提高不低于5个百分点的报销比例,同时经转诊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再设置起付线。“第二重”即实施年度累加和分档赔付,降低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有效减少贫困人口大病费用个人实际支出,使大病保险保障度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的报销比例。“第三重”即在落实前两种报销政策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剩余医疗费用实行民政医疗救助、计生医疗扶助。“第四重”即建立医疗扶助制度,对通过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等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基本生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建立医疗扶助制度,对其进行专项扶助。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全省通过“四重医疗保障”累计惠及172.7万人次,补偿费用22亿元,为贫困群众多报销医疗费用约5亿元,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达到91.7%,得到了贫困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兜底政策,加大重点人群救助力度,保障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两无人口”的基本生活。2015年10月18日,省委书记陈敏尔在全省扶贫开发大会上首次提出:“要做到措施到户精准,更加聚焦‘两有户’‘两因户’‘两无户’‘两缺户’,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两无户”即指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户。随着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对象更加聚焦贫困人口,脱贫成效更加汇集贫困人口,“两无户”便演变为“两无人口”以更好地体现“精准”要义。“两无人口”即指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省委书记陈敏尔强调,对于“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要通过低保和社会救助等方式兜好底,稳定解决生计问题。全省扶贫开发大会提出,“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稳步提升托底保障水平,逐步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将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兜底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明确:围绕确保“两无”贫困人口和暂时不能脱贫人口的基本生活水平与扶贫攻坚进程、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相适应的目标,逐步推进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到2020年农村低保与扶贫两个标准实现统一。2016年全省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184元,平均增幅18.2%,以后年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合理提高标准。目前,全省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人口近100万人已全部纳入全省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扶持,全省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进一步织密织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