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9-15 03:18 来源:贵州都市报
9月14日,来自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我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安龙县万峰湖镇纳赖村党总支副书记王明学吃拿卡要问题。王明学利用职务便利,在开展农村低保申报工作中,以需要复印身份证、户口册和制作相关表格为名,收取28户1200元资料费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4月,王明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还。
惠水县摆金镇政府工作人员吴凤英截留私吞农户养老保险金问题。吴凤英利用工作便利,截留村民吴某某养老保险存折和卡由本人保管,并于2014年至2016年期间,分两次共取出2500元供家人支出。2017年6月,吴凤英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还。(来源:贵州都市报 记者:涂朝耀 姚东)
作者:涂朝耀 姚东 编辑:陈传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