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肉亚硝酸盐严重超标 遵义3名食品经营者获刑

2017-10-31 07:01  来源:贵州都市报

他们的卤牛肉,亚硝酸盐严重超标

滥用食品添加剂,遵义3名食品经营者被判缓刑

  昨日,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发布公告称,3名食品经营者所销售的卤猪腿肉、牛肉中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分别被判刑。

  今年2月,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松桃路菜市分别对3名被告人张某、郑某、郑某销售的卤猪腿肉、牛肉进行抽样检测后,发现他们所销售的卤猪腿肉和牛肉中亚硝酸盐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经鉴定:涉案的卤猪腿肉和牛肉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

  红花岗区法院认为,张某、郑某、郑某3名被告人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在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触犯刑律。鉴于3名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且系初犯,认为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所居住社区亦无重大不良影响,故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同时,根据本案中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适用禁止令。

  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郑某、郑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同时,禁止3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活动。

  名词解释

  亚硝酸盐: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人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3克可致人死亡。(陈志春 记者姚强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陈志春 记者姚强 编辑:赵兴智